【名单】白银区低保局关于城市低保保障对象有效保障期已满的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14 10:21:43

、《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102号令)和《白银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白政办发〔2014〕56号)规定,城市低保对象实行享受全额保障为2年的有效期管理和享受差额保障为1年的有效期管理,现将城市低保有效期已满的保障对象予以公告,相关事宜如下: 

1城市有效期已满保障对象名单 (见附件)

附件:2016年白银区城市低保有效期公告名单.xls


2重新申请的时间、地点

2016年7月16日至2016年7月31日,将书面申请交各街道办事处。请准时提交申请,未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或调解书);

4、房产证明(房屋产权证、租房协议或租赁证);

5、疾病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在外打工人员提交由打工地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7、残疾证明(残疾证);

8、家庭经济状况书面声明及调查授权书;

9、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4各街道联系电话

人民路:8238650

公园路:8258716

四龙路:8620760

工农路:8230245

纺织路:8267252

白银区低保局

2016年7月15日


提示:由于公示名单过长,在此无法显示,请广大市民自行登录http://www.baiyinqu.cn/白银区政府网站查看详细名单!


▋来源:白银区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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