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 No.06:光明已来,梦已醒 - 甘肃白银案 犯罪心理分析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04 11:27:11

我的天,超长音频在这里!累死我了!



位置:中国 甘肃 白银 内蒙


案件类型:连续


结果:11名女当事人死亡


背景:长期压抑造成的人格分裂带来的犯罪


犯罪动机:畸变的欲望和压抑的复杂情绪


犯罪目的:发泄(第一起案件为求财)


作案时间:1988年5月 至 2002年2月


案件经过:(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


1988年5月26日下午5时许,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白银区永丰街家中。警方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白银供电局19岁女临时工石某在其单身宿舍遇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居民发现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调查证实杨某被害时间为1月13日。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上衣被推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7月30日下午6时许,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受害人“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时许,白银公司女青年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手及阴部缺失”。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时许,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人杀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


2001年5月22日上午9时许,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的女护士张某在白银区水川路的家中被害。受害人“颈部等处有锐器伤16处,并遭”。


2002年2月9日中午1时许,25岁的女子朱某在白银区陶乐春宾馆客房中被害。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




罪犯环境背景以及犯罪心理分析:


环境背景方面:(部分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


简单说一下高某的环境背景吧,为什么简单说,因为媒体报道都很泛滥了,这个可以清楚的知道,我只是整合了一些重要的,


话不多,内向,老实,性情沉默,几乎不和人争吵,孝顺,这是村民们对高承勇最基本的印象。高承勇的父亲去世前瘫痪了好几年,那时高承勇守在床前端屎端尿,每天给父亲擦洗全身。他的父亲身上疼痛难忍,高承勇半夜骑自行车到距离青城镇30公里外的白银市去买药。


高中毕业的高承勇最向往的大学是空军学院,他的愿望是这辈子要吃航空这碗饭。第一年以4分之差,高承勇与他向往的大学失之交臂。之后,高承勇又补习了一年,但最后还是没有上得他心爱的大学。


高承勇姊妹八人,五女三男,他是最小的一个。在高承勇小的时候,高承勇的双胞胎哥哥掉进河里遇难。这对高承勇打击很大,多次跑到哥哥遇难的地方失声痛哭。


高某人生的第一笔生意是贩卖刀具。每次吃完饭,高承勇就把他贩卖的各种刀具拿出来讲,哪一种适合干嘛用,哪一种比较锋利,高承勇对刀具颇有研究。


高承勇的最大爱好就是赌博,不管输赢,高某好像都不在乎,即使是赢了牌,他也只是微微一笑,输了钱,也是嘿嘿一下,打一晚上的麻将,高某的话最多超不过十句,高承勇有时候话少得让人害怕。“打一晚上的牌,他连个屁声也不吭。”就是输得再多,他的表情都是那个样,也不激动,也不埋怨,有时候我们几个人合起来打他,他就是发觉了,也不会大吵大闹。”




犯罪心理方面:


首先,成长环境带来的压抑型性格。高某是家里的老幺,《自卑与超越》中,有一段是专门谈论老幺的问题的,其中说到,由于家庭位置的特殊,老幺受到的关爱是最多的,但是,树敌也是最多的。这并不能阻止老幺成长的顺风顺水,因为是最小的孩子,可以得到很多的帮助和吸收之前哥哥姐姐的很多经验,从而规避很多的风险,所以老幺一般都很优秀,差也差不到哪里去。回到高某的童年,他确实也曾经很优秀过,由于家族的优秀,人才辈出,所以高某的压力会比其他的老幺更大,而这种优秀和期望一直伴随着他的成长,一直到高考。


当然高考的失利并不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打击,真正的打击,是他的哥哥的意外离世,对于小时候的高某来说,一直以来学习和模仿的榜样突然去世了,更多的是少了很多的安全感,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造成的心理压力是巨大的,导致高某的性格更加内向,他不能和其他人说,因为大家都会觉得他是老幺,他的所有负面情绪都会有人照顾,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他要的就是情绪的发泄而已,所以他跑到意外发生的地方去哭。


第二次,高考的失利,这个我认为是从根本上造成大面积情绪积压的原因。太多的期望和支持,如果失败,就意味着太多的落差和负面情绪,在一个人才辈出的家族里的老幺,理应很有出息,在成长的过程中,高某基本都是这样的观念,也一直努力,但是因为很现实的原因,造成了他两次失利,这就带来了的转变,开始自我否定,加之性格的内向,造成大面积的负面情绪挤压。慢慢的形成了压抑型的性格,并发展成人格障碍。




其次,人格障碍与变态型犯罪者。从高某的犯罪行为上面进行划分,应该属于变态型的犯罪者,因为高某的犯罪行为当中,有很多犯罪行为里的不寻常行为,并且有很强的情绪和欲望宣泄的感情因素体现,是一个不单一的犯罪行为。变态型的犯罪者,通常都伴有多重人格,在不犯罪的时候和正常人没有区别,可以正常生活,但是一旦行为发生,所做的行为就很难让人理解,这是高某的日常生活表现之一。而变态型犯罪者的心理和行为之间的联系,一般是通过各种人格障碍来体现的,比如感知上的,情绪控制上的,还有意识上的。


综合高某的表现,加上人格障碍量表的分析,高某所表现的人格障碍应该是“分裂样人格障碍”,这种人格障碍的特征,就是高某在生活中所体现出的一些特征,比如对人情感淡漠,缺乏亲密,信任的人际关系,无知心朋友,孤僻,好沉思,总是单独活动,对别人的赞扬和批评无动于衷(孩子考上好学校别人都羡慕,但是自己却很少表示),很少表现强烈的情绪体验(行为一直到流血过多晕倒),缺乏进取心(打工并没有存钱,而是全部赌博),性表现冷淡(间歇性猥亵和行为)。


而高某本身,因为自身压抑的情绪和对自己生理缺陷的自卑,所以行为中伴有性变态的犯罪行为出现,这个是一种自卑的转化,因为无处去诉说,所以只能发泄在目标身上,具象化为行为,比如割除性器官,性虐待等强烈返祖感的行为。




再次,单一的发泄途径与情绪长久积压。高某没有太多的爱好,这个可能有些人说,有啊,高某爱赌博和养狗啊,没错,但是这两种爱好并不能帮助高某发泄心中的压抑的情绪,因为缺少了倾诉渠道。我们看环境背景里面的一段描述,高某即使在从事自己热爱的赌博的时候都话少的让人害怕,而赌博也不是一个可以一直持续的爱好,没有和人之间的沟通,加之本身我们上面说到的高某压抑型的性格,他也许只是当赌博行为是一个行为而已,并没有多余的感情体验,也就没办法进一步去诉说心理的感觉。而养狗,我们可以知道高某爱狗如命,有时候都没钱吃饭了,否要去买肉给狗吃,这种行为其实是心理寄托的一种转移,这可以适当的起到一点缓解作用,但是高某并无法和狗进行交流,只是一种心理寄托,以高某心理的压抑来说,这个程度已经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了。


本来亲情是一个很好的发泄途径,但是由于高某常年在外打工,和老婆孩子都是聚少离多,所以这样的社会关系纽带并不牢固,出现了诸如家庭亲情关系缺失之类的问题,感情淡泊,加之本身高某的分裂样人格障碍,这种情感的感知淡漠就会更加的严重,所以在小社会环境中,发泄渠道一样是封闭并且很有限的。这样一直发展下去,加上高某的性格,负面情绪就会一直累积,并无处发泄,这个时候曾经转化的冲动犯罪给他带来的那种心理快感就会格外的吸引高某,长期的压抑情绪一次性发泄,从一定程度上让高某意识到这种发泄途径,加之猥亵和行为的伴随,推高了心理快感的体验。在这样的情况下,高某的犯罪心理循环渐渐稳固,个性化犯罪心理形成,下意识的在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重复实施与之前行为类似的犯罪。




最后,进化与返祖。犯罪者的进化行为一直都有在讨论,并且在连续犯罪中一直都有显现,这里说的进化其实是一种犯罪技巧和心理稳定度的增长,也就是犯罪心理结构的突破和个性化的过程。至于返祖,又是一个犯罪心理的共生矛盾面,因为这两个概念一般是不会出现在同一事物上的,但是连续犯罪者,特别是变态型的犯罪者和职业型的犯罪者,是会有这样共生的情况产生的。回到白银案中,这样的共生就出现了,我们可以看到进化的过程,割喉作为一种致死行为一直存在,但是在第一起案件中,转化冲动犯罪开始的时候,是不存在行为的,有的只有可能发生的猥亵,最开始的几个受害者,都有衣物被去除的情况,随着犯罪者心理的稳固,衣物被去除从而猥亵或者观赏已经不能满足这样心理结构下的快感需求,所以行为进一步的进化成或者是,这就是第一种进化。


而另一种伴随着返祖行为的进化,则是对于受害者身体组织和器官的收集和保存。这个复杂行为蕴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层的进化含义,可以看到高某对于剥离受害者器官或者是组织的需求,从小面积上升到大面积,从部分第二性征上升到第一性征,从被行为器官到主动行为器官这样的进化;而返祖,则表现在对被害者器官和组织的剥离和保留,这就好像我们祖先对于猎物部分器官的剥离保留和留着以后使用一样。(手部的截取和保存,可能是有什么特殊含义,这个我没有考虑清楚,是否是和行为人的自体性行为有关系,目前只是猜测,因为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




还没完!这个案子涉及到的很多问题无法逐一的陈述在定性分析里面,所以专门写了下面针对个别问题的回答,这里我只回答我想到的,并且可以回答的问题,其他还有个别疑点是我无法回答的,很抱歉,


1. 初次犯案与后续犯案区别。高某的初次犯案,是转化型的冲动犯罪,并没有预谋,但冲动犯罪的行为中依旧表现出了高某的一些心理诉求。入室盗窃是基础犯罪行为,被人撞破后,冲动下进入歇斯底里状态,于是产生了和猥亵行为。这个可以理解,因为入室盗窃被撞破从而转化成致死犯罪的可能性很高。但是后续的案件,报道出来的就都没有盗窃行为了,全部是溜门进去直接发生的猥亵和。可以理解为高某已经舍弃了有迹可循的盗窃行为(因为盗窃要销赃,而当地范围比较小),进而选择了可以极大带来心理快感的猥亵和后续的,至于灭口,从一开始转化的那一刻,高某的行为就已经被贴上了必须灭口的标签。



2. 行为人致死手法选择。所有的案件,致命攻击部位全部是颈部(除了8岁的苗苗,是皮带窒息),为什么是颈部,而不是其他例如腹部,胸部之类的地方,这和之前高某打工做的第一份生意,贩卖刀具,有一定的关系。高某熟知各种刀具的用法和锋利程度,而这份生意也会使高某了解到如果快速让动物死亡,特别是,在目标进行反抗的时候,如何让目标快速停止反抗,并且不能发出呼救的声音(至于有一位受害者颈部是刺割伤,我认为是因为高某过度自信的过失,致使一次未成功致死,反抗过程中加大了对受害者颈部的攻击力度,所以有刺的行为)。



3. 行为人作案范围选择。案件发生多数范围比较近,其中有两起不在白银本地,但也都是在高某外出打工的地点发生的。这个其实就是犯罪者对于行为范围选择的问题了,一般的犯罪者,都会选择自己熟悉的大环境来实施犯罪行为,因为这样做首先是好逃跑,好隐蔽和藏匿,其次是犯罪者在实施行为时的心理压力会比较小,有利于行为的实施。在犯罪地理学的知识体系里面,是可以根据连续作案的犯罪地点绘制出犯罪嫌疑人大概出没范围的地域图的,但是对于本来就属于流窜性较强的犯罪类型来说,实践中会有一定困难。



4. 行为人父子关系。很多人都会关注媒体在行为人到案后,对于高某儿子的采访,并且惊异于高某儿子的冷静。其实我觉得这种冷静,是最普通的反映。往回纵观高某儿子叙述的成长过程,以及高某儿子说的,我比较担心我妈妈的情绪这句话,就知道在成长过程中,父亲角色的缺失是既定的事实,高某作为父亲的社会角色并没有在成长过程中发挥作用,或者说仅有的作用也是被儿子否定的。个体心理学中的基本观点认为,儿子本身对于母亲的依赖在童年时期就多于父亲,换句话说,父亲的社会角色在童年如果没有成功介入,那么就是很容易被置换和退出的,而高某的情况,恰恰就是如此,儿子对于高某的印象很浅淡,并且多数是中性和负面的。某种程度上来说,高某对于儿子来说,心理地位可能还不及生活中一位好朋友。那么对于一个心理地位如此低的人,表示遗憾和不理解,就是对于一个普通心理角色最好的评价了,这就好像我们看新闻事件一样,惋惜,遗憾,不理解。



5. 犯罪基因的遗传。我在这里单独拿出来说这个问题,就是因为关于这个问题居然可以在知乎上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我是坚定的反天生犯罪人者,因为到目前为止,除了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论(后期被自己推翻),并没有直接的科学研究证实人类是带有犯罪基因的,并且这种基因存在于人类的遗传当中,至于所谓的双生子研究,也就是同卵双胞胎的犯罪轨迹和概率研究,由于基库数量问题,还有就是无法从根本上隔离双胞胎在同一类似生活环境下的这个问题,而不成立。攻击行为源自模仿和学习,任何人都置身于环境之中,犯罪并不能遗传。



6. 曾经讲述过程。变态型犯罪者多数都会有这样的行为产生,因为多伴有双重人格,所以对于自己做的事情是没有多少感觉的,甚至有时候会把它讲出来当成娱乐,享受聆听者那种聚精会神甚至有时候带点羡慕的眼光和感觉,通过这样的表述,来达到两个方面的目的,第一,排解自己的压抑心理,第二,从他人处得到心理快感和强化。



7. 仅有的两次显现经历。在高某被抓之前,仅有两次有记录的外显型行为,一次为家暴,一次为在跳舞过程中产生摩擦而导致的事件。这两次仅有的外显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高某性格里压抑的那一面,在家暴的那次,老婆被高某打,高某却几天不理老婆,要老婆哭着找高某,这种情绪的压抑和过后深深的自责是无法排解的。第二次,高某被人用刀捅了,依旧站着不动,没有表情,这种行为并不是一般心理状态下的人可以做出的,高某一直在压抑自己的防卫和反抗心理,随后因为失血过多晕倒。



8. 关于被害者全部是红衣女子的澄清。其实很多人说为什么他只杀穿红衣服的,包括我之前看媒体报道都说红衣服之类的,说是造成当地穿红色衣服女子的恐慌,我也确实有考虑过为什么红衣服作为筛选目标的标准,是否是一种依恋缺失的报复(因为之前有报道说高某的相册里有一张某亲戚穿红色衣服的照片,高某一直很重视这个亲戚,但是后面此女子嫁人,并且过的不幸福,高某很伤心和自责),但是后面有采访到当年参加过这个案子调查的刑警前辈,就指出说并没有所谓的只杀红衣女子的情况,这只是一种谣传而已。也感谢关注者在后台发新闻链接给我。



9. 最小受害者为什么不是惯常犯罪手法的原因。首先我们可以肯定的是,8岁的受害者并不能达成有效的反抗,其次,由于突如其来的惊吓,8岁的受害者肯定表现出异常的惊恐和颤栗,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没有必要去割喉致死,而是极大的激发了行为人性方面的变态心理,于是发生了窒息性的死亡,当然还有在这之前的性虐待和,脖子上的皮带,说明了行为人把8岁的受害者当做了猎物来支配和圈养,而最后,应该是在和虐待过程中的强度过大导致的死亡。



10. 偶发性和猥亵的原因。纵观所有的案件调查简报,会发现好像我们前面说的,有一些是衣服被去除的猥亵和欣赏,有一些则是明确遭到的,那么这种间歇性的变动原因是什么?猥亵和的这种交替变动,以及行为中体现的这种性压抑,已经说明了行为人有一定程度的性障碍。但是有人会问,说行为人有两个孩子,一个有两个孩子的人,性障碍是否是个猜测?这种性障碍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人格障碍造成的,前面分析过,另一个是职业伤害。根据时间轴,我们可以判断这个性障碍,是在孩子出生之后所患,外出打工造成的职业伤害,让行为人患病,不仅是障碍,还有肝脏的问题,高某从事的是金属冶炼工作,由于技术落后,很容易让他摄入过量的重金属,而所在地又是重金属的盛产地,这样的职业伤害导致了障碍还有肝病。而这些,又反向激发了高某的犯罪行为,因为肝不好的人的情绪自控能力比较差,容易激动,容易有出格行为,这个是有文献可以佐证的,要感谢Vincent提供文献和加强观点。




这个案子很多人付出了很多的努力,而在多年的悬而未决之后,终于也等来了光明,当年其实案子留下了足够的生物证据,还有目击证人,但是因为当时条件局限,加之行为人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还有一些其他根本判断上的问题,造成了长时间的胶着,但是依旧不能否认前辈们的坚持和努力。


最后,我们在探究真想的时候,请不要忘记逝去者,是她们给了我们线索去维护正义,也不要侵犯了受害者家属选择忘却的权利。


共勉




十方迦南

犯罪学与人类学硕士、犯罪心理学界小学生,知乎犯罪心理学领域无业游民、为人冷漠、残忍、对小动物毫无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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