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22 16:46:38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以来全部未执结案件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要求有财产和有执行条件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无执行条件的穷尽执行措施。、《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现就清理2011年以来未结执行案件和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通告如下:
  一、,全部列入本次全面清理和集中执行案件范围。
  二、即日起,凡负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凡拒不履行义务者,将按照“八个一律”的要求依法强制执行。
1、对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开曝光;
2、对未结案件一律重新实施全方位财产集中查控措施;
3、对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一律按最高价格降幅实施网络司法拍卖;
4、对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搜查其住宅和办公场所;
5、、实际控制人)一律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
6、、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拒不协助、消极协助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制裁;
8、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对列入未结案件清单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
  二、严厉制裁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等严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规避和抗拒执行违法犯罪线索、财产线索等相关信息。。
  四、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赋予的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
  五、从3月1日起,。对反映应当列入而未列入的案件,一经查实按照弄虚作假严肃处理。
  六、。对穷尽执行措施后不能执行到位的,告知执行不能的事实和理由后,案件将列为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受理当事人的举报。
  七、,发布“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予以关注和监督。
  八、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案件执行情况、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者财产线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36-6635046

0936-6635052

                     2017年3月10日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