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检】12家药商被撤\/收证、约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6 07:34:55




昨日(11月9日),甘肃省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临渭区肖军康泰药店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


2016年11月初,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临渭、高新、经开、华州城四区12家药品零售企业(含2家零售连锁门店),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


其中,违反GSP情形较为严重的7家企业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停业整顿;5家企业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停业整顿的连锁门店须将GSP证书交还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停止营业,重新认证,通过认证重新取得GSP证书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被收回GSP证书的企业须暂停经营,完成整改,复查合格并经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还GSP证书后方可恢复经营。企业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迅速整改,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


此外,渭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临渭、高新、经开、华州城四区药监局要对辖区内此次飞检被撤销GSP证书的、停业整顿的、被收回GSP证书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尽快进行约谈,涉及所属连锁门店的总部负责人也要一并接受约谈;要督促被撤销、收回GSP证书的企业于2016年10月10日前分别将GSP证书交至市食药委、所在区药监局;对飞行检查组移交的违法违规线索立即立案查处,并将约谈组织情况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食药委;同时,,督促企业在重新取得或发还GSP证书前停止经营,厉行整改,加强管理,不断规范。


另据悉,自今年中省市开展药品流通环节多项整治行动,各药品零售企业大都思想重视,认真整改,取得较好成效,但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项:


1、超范围、超方式经营。

2、计算机管理系统功能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系统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

3、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不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所营药品合法性资质。

4、购进药品未索取发票;票账货不相符。

5、药品销售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凭证内容不全。

6、质量管理人员、驻店药师不在职在岗;质量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职,导致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极不规范,风险较大;企业不注重培训,员工不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7、个别企业经营过期失效药品或私自撤销仓库。


内容来源:医药手机报(微信号:yyshoujibao)
编辑:shadow
医药手机报
yyshoujibao
◀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
每日医药精彩不错过!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