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血色小县城,“杀猪匠”以杀流浪汉为生!!!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2-02 15:47:24

盐津县是云南省昭通市下辖县因曾拥有盐井产盐并设渡口渡汛而得名。石灰石、无烟煤、水力资源丰富。


就是这样一个小县城,却存在这样一个群体,他们在当地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做“杀猪匠”,以杀人为生!!!他们分工细致,团队操作,策划、物色人选、杀人、冒充亲属,伪造矿难诈骗赔偿金。


5月30日,,艾汪全、王付祥等74名被告人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状。


74人中大多数来自云南昭通盐津县,就像王宝强演的电影《盲井》中的剧情一样,他们同乡,工友诱骗到矿井下面,将人杀死,伪造矿难进行索赔。


但是,现实比剧情要残酷的多的多,据检方指控5年来,至少17人被他们所害,有的被害者尸骨都找不到,身份都不能确定。而且,这17名受害者很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有的还在侦办中,。”


矿工集体讨薪牵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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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发生矿难事故,矿主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大多都会选择赔偿家属高额赔偿费私了,大安鑫海铁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2014年底,矿山发生“矿难事故”来自山东莱芜的兄弟赵乐广、赵乐喜两个矿主选择了协商赔偿68万元了事。


矿主因为赔偿了高额的事故私了费用,2015年初,资金周转困难,拖欠矿山50多位工人的工资,工人们集体讨薪惊动当地警方,警方介入调查发现“矿难”受害人是云南人,并且还有生活轨迹,乘车住宿都一直有记录,警方赶到昭通,发现此人还活着。


于是深入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的矿难事故,而是以故意杀人骗取矿难巨额赔偿的,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性刑事案件。警方迅速采取行动,2015年8月,先后在云南、缅甸将涉案的四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调查发现,这4人身上都背负多条人命,根据这4人供述又牵扯出另外34人,这34人被抓后又接着招供总共74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他们5年内,在山西,陕西,河北,甘肃,新疆,内蒙古6个省区伪造矿难故意杀人。


该系列案的主要嫌疑人艾汪全于2015年9月在温州落网,警方透露,其涉嫌在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地伪造矿难杀人诈骗。这一系列案件因此被称为“1·02”特大系列杀人骗赔案。


有组织的杀人“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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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多数矿井一样,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的大安鑫海铁矿地处偏远,设施简陋,矿工都来自外地,身份审核不严格,遇到矿难,矿主习惯选择私了,


犯罪嫌疑人就喜欢选择这种条件艰苦,低点偏僻的中小型矿,警方介绍,17起案件中有9起发生在山西。



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分工细致前端去劳务市场雇人,只要长的和团队中某人相像的的,最好是无亲无故的流浪汉或者精神有问题的。然后开出高价,矿工的正常工资200元每天,他们就开出300或400元每天,让受害人以团队中某个人的身份进入矿山。



往往受害人来到矿山不会超过5天,一般在第3天团队负责杀人的人就会动手杀人的方式则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将人打昏后,将矿内的运输车装满石头,推下来碾压死者;或是将人打昏,放在矿道中,撬下矿道上方的石头将人砸死、毁容,谎称塌方或爆炸事故。


最后,团队就会找人冒充死者妻子,父母,亲属等闹矿山骗取赔偿,赔偿金额从50万到80万不等。


死者尸体通常会被运到附近火化场火化,骨灰随手被团伙遗弃无人过问。犯罪团伙最后一步就是集体辞职,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周而复始,做着人命血色生意。



就这样,一个完整的杀人“流水线”,寻找作案地点,物色被害者,杀人,闹矿山,火化,辞职,分工细致,残酷无比!!!



“盲流”逝去的人命远不止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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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透露,目前调查到的17人还不是最终被害者人数,这17人中,也只有1人尸体被扔在废弃矿洞中,警方下到幽深的矿井底部才找到。另外一个人居住的土房子被找到,通过提取死者原来穿过的衣服上的DNA,才确认身份。


另外15人,尸骨荡然无存,在世间,连一丝DNA的痕迹都找不到!!!只能根据生前和犯罪团伙生活轨迹的重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作案后银行卡账号巨额资金的汇入来判断。




这些人要么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要么是独自在外的务工人员,要么是精神智力问题,自己也不记得自己的身份。其中只有两个特例,一个受害者是大专文凭,受高额工资引诱,另一位是嫌疑人的云南老乡。


然而,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除了这17名受害者以外,还有35条新的线索,目前警方正在追查。这35条线索无一例外,都是找不到尸体,没有作案现场,也没有直接证据,只能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追踪。



昭通盐津县“杀猪匠”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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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血色杀人生意揪出的惊天团伙,74人中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这个云南的小县城。


据警方描述,当他们到盐津县调查发现,在当地以假矿难杀人诈骗这种为生的不在少数,靠这种“职业”发家致富成了当地公开的秘密,在本地这些人被称作“杀猪匠”。



最开始这些人是本地人杀本地人,都是寻找那些流浪汉,无亲无故的,无人照顾的人带出去打工,然后杀死,后来亲属,亲朋好友逐渐加入,犯罪团伙越来越大,形成“流水线杀人”模式,去外地寻找矿山作案,矿主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一般都会选择私了,这成了他们杀人获取暴利的入口。



目前,已有一些盐津籍犯罪嫌疑人的情细节被公布。


2012年7月,30岁的盐津人郭某鸿,在山西吕梁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40多万元;


同年12月,32岁的盐津人艾某银,在山西文水县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同年12月29日,30岁的盐津人汪某文,在山西交城煤矿,伙同他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2013年3月20日,28岁的盐津人张某华,在山西左权煤矿,伙同另外8人将一名工人杀害,诈骗70多万元。



检方起诉书中的第一被告,艾汪全也来自云南盐津县,29岁。几年前入赘到山西一户人家当上门女婿。据他说他们长年远离家乡,常年在山西、内蒙、山东等多矿省区生活,他们将这些制造矿难诈骗得来的赔偿费寄回老家,盖起了一幢幢体面的二层小楼。


网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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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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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洋楼,不知道家里人知情的话,会不会住的不安,这充满红色鲜血的房子,拿别人的命换来的房子,下一代知道,怎么想,还是这些犯罪者希望下一代接着做“杀猪匠”!!!


当地知情者又怎么看,这么明晃晃的公开的秘密!!!怎么敢心安理得的行走在阳光下,敢拿到阳光下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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