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优选】最高院告诉你,国有产权未进场交易,合同未必无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14 08:14:20


来源:胜伦律所

作者:雷浩

在国有产权交易的过程中,企业国有产权是不是必须在产权交易机构进场交易?如果没有进场交易,到底会有什么后果?想知道答案吗?看看最高院怎么判!


未进场交易,合同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目前,对于违反国有产权转让程序未进场交易的合同效力的判定上,理论界和实务界均存在争议。


合同有效


持合同有效观点一方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的要求是仅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机构及相关的责任人的单方程序性要求,并非是对产权受让人的程序要求,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受贿等情形发生的一种手段。因此,国有产权转让中的程序性规定属于管理性效力性规范。


合同无效


持合同有效观点一方认为:相关法律法规对国有产权转让程序的要求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相关规定应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违反相关程序将导致合同无效。

两种观点争议的焦点在于“进场交易”等程序性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到底什么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呢?



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1)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违反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该规定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合同继续履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但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应当认定为该规范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 违反该强制性规范,且合同继续有效、履行并不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 如果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是行为手段或者行为方式,或者禁止的是行为的外部条件如经营时间、地点等,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某种行为,并非禁止某种行为,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 如果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只是针对一方的而不是双方的,则该禁止性规定属于纪律条款来规定的,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 如果强制性规范禁止的对象禁止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资质、资格、准入条件、标准等,而不是对于合同标的禁止,则该规范属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标准,国有资产转让过程中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程序性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还是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呢??看看下面案例怎么判!




上海高院:合同无效


【(2009)沪高民二(商)终字第22号】巴菲特投资公司诉上海自来水案

上海高院二审认为:法律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进场交易的目的,在于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自来水公司转让讼争股权时,未依照国家的规定处置,擅自委托第三人金槌拍卖公司拍卖,并在拍卖后与原告巴菲特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其行为不具合法性,确认《光大银行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最高院:合同有效


【(2014)民提字第216号】甘肃青旅与林嘉锋、陈国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规定,系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相关人员行为的规范,是法律对国有资产管理者课以的义务,均属规范内部程序的管理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不应影响国有企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效力。

同时,对于案涉资产转让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上,,根据《物权法》第3条的规定,,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参与市场交易与其他市场主体地位平等,其资产利益不能等同于社会公共利益。

是不是又蒙了?!那以哪个意见为准呢?


判决矛盾怎么办?


最高院的判决全面厘清相关概念和法律后果,是最权威的判决,并且最高院的判例也是在上海高院之后。因此,在类似案例审判时,。

同时,小编也赞成最高院观点:进场交易规定属于管理性效力性规定,且不进场交易未必就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小编粗浅的认为,合同应该是有效的。

风险提示

小编比较谨(Dan)慎(Xiao),所以总会多想一些风险。虽然有最高院的判例,但仔细研究中国大陆的法律规定,小编还是认为不进场交易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合同仍有无效的风险

鉴于目前尚无违反国有产权相关规定的合同有效性的明确规定,因此会出现不同的裁判结果。虽然最高院发布裁判案例规则,。但需要提醒的是,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可能存在合同被认定无效的风险。

2、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风险,甚至刑事犯罪风险

若转让行为被认定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受贿等情形时,相关负责人可能会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虽然最高院司法判决违反程序所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是最高院判决是从民事角度承认合同的效力,在实际操作中,违反规定程序转让国有产权,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小编建议在与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各程序要求,以便最大化的维护相关参与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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