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首届“十佳优秀基层司法所长”网络投票评选活动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20 11: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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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精神,发现典型,激励先进,调动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矛盾依法化解和助力“平安陇南”建设,陇南市司法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十佳优秀基层司法所长”评选活动,并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进行表彰。


投票时间:2017年4月16日0:00时-4月18日24:00时


投票方式:关注“陇南司法”微信公众号方可投票(如何关注: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可直接进行关注参与投票),每个微信账号只能投票一次。

投票说明:

1、本次投票旨在扩大陇南基层司法所长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2、如发现投票公司的刷票现象,本平台将取消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3、取消关注将会自动减掉所投的票数。

4、投票期间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排序按姓氏笔画。

5、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陇南市司法局。


陇南市“十佳优秀基层司法所长”候选人名单:

01

王晓娥,女,宕昌县司法局何家堡司法所所长。自2012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怀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爱和无限的执著,扎根基层,创新突破,短期内司法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6年,何家堡司法所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中荣获“一等奖”,被县司法局评为“新媒体运用先进单位”、“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案件先进单位”,王晓娥本人被评为“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02

王刘生,男,礼县石桥镇人,1983年8月出生, 2008年7月参加工作,2现为礼县司法局红河司法所所长。他是一名融情于理的“调解员”,一名临危不乱的“维稳兵”,一名默默奉献的“勤务员”。其个人被评为陇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多次被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先进个人。自任职以来,进行法制讲座26场次,受教育人达10000多人次。接待来访群众80多人次,化解疑难纠纷3起,调解案件130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

03

权志勇,男,35岁,2013年8月任徽县司法局嘉陵司法所所长。自任司法所长以来,他组织参与人民调解员培训会97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达2900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0余件,组织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6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化解“5.,辖区内19名社区服刑人员无一人发生重新违法犯罪。 嘉陵司法所连续四年受到县司法局表彰奖励,权志勇连续四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7年2月被徽县县委评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04

  李义龙,男,汉族,现任康县司法局周家坝司法所所长。自任周家坝司法所所长以来,着重抓好村级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工作。2016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7件,调处57件,调解成功率100%,。开展法制宣传32次,悬挂横幅21幅,组织法制培训课堂9场次,宣传覆盖人群达6100余人。全镇有刑释解教列管人员14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人,累计解教9人,2016年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8人次。

05

牟青男,2012年02月参加工作,现任文县司法局碧口司法所所长。自2016任职以来,共排摸各类矛盾纠纷55起,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起,其中2起正在调解中。对辖区群众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共举办普法讲座3场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6场。对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定期帮教,无一人脱管、漏管。对社区刑释安置帮教人员摸底数清、情况明,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他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06

  任刚耀,男,现年42岁,1999年1月参加工作,2015年10月任西和县司法局何坝司法所所长。自担任司法所长以来,先后调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50余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法律书籍3000余本,受教育群众达10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8起;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1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犯罪;安置帮教实现了安置的无缝衔接,为打造平安何坝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07

杨海明,男,宕昌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2007年参加工作, 2015年9月任司法所所长。自担任所长以来,全面推进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法律援助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殊人群管理等工作业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2016年,城关司法所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核中荣获“二等奖”,规范化管理成为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示范司法所”,他本人被评为“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08

  ,男,30岁,2015年8月任徽县司法局高桥司法所所长。,勤于思考,能够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积极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自任职以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0余人次,管辖的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维护高桥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09

邱世兴,男,37岁,2005年参加工作,现任康县司法局豆坝司法所所长。担任司法所长以来,他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余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0余起,协办各类公证20余件,使问题和矛盾得到及时调解,把绝大多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和促进了辖区的社会稳定,受到豆坝镇党委、政府以及康县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较好地履行了一个基层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10

  汪星均,男,2010年参加工作,2016年5月担任文县铁楼司法所所长。铁楼是文县唯一一个少数民族乡镇,又是文县旅游开发的重点区域,排查调处纠纷、普法等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自担任司法所长以来,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0多件,协议涉及金额30万多元,其中有3件矛盾是多年的积案;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0多人次;举办普法讲座6次;普法宣传活动8场;创建了文县第一个司法所微信公众号;他还积极和当地派出所、基层法厅联合开展“三调联动”工作,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赢得了当地藏汉群众的普遍赞扬。

11

吴云,男,31岁,2016年任西和县司法局卢河司法所所长。一年来他始终冲在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起;,;协调建立安置帮教基地3处,成功帮助1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就业;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办普法讲座40多场次,发放书籍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0多件。2016年,卢河司法所在全县年终考评中获得“优秀司法所”称号。

12

  苟鹏飞,男,31岁,现任礼县司法局盐官司法所所长。自任职以来,他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一方稳定”为己任,把维稳工作当做工作中的重点,、调处各类纠纷120多件。凭着坚定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对工作的激情,他不厌其烦地穿梭在196名刑释解教人员当中,不遗余力地奔波在36名社区矫正人员之间,开展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近年来无一例重新犯罪记录。他是“甘肃省维护稳定先进工作者”获得者。

13

  周晓林,男,1973年6月出生,现任两当县司法局泰山司法所所长。自任职以来,开展校园法律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700余份,受教育群众29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20余次,先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57 件,调处成功56件,成功率98%,通过走访、谈心鼓励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积极融入社会,无重新犯罪现象。开通了泰山乡“七五”普法工作交流群、积极转发法律法规及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14

  柏质,男,现任成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2004年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共调处案件4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近年来他主持调解的意外身亡及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案件4起,,化解了30多起长达几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赴省、。他还为困难群众及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多件。凭着对调解工作的热忱和高度责任感,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15

  胡炜,女,42岁,1996年4月参加工作, 2015年8月任徽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任职以来,她依法履职,积极创新。2016年率先开展以“阳光调解”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11226”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204件,举办法治宣传50余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件,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2名,无一脱管、漏管、重新犯罪,安置帮教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城关司法所连续三年荣获目标责任书考核一等奖。

16

赵交运,男,1985年7月出生,2006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礼县司法局永坪司法所所长。自任职以来,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档案建设不断完善和健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不断规范,;法治宣传不断深入推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讲座31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80人次,发放普法资料20000余份;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排查矛盾纠纷41起,成功调处40起,。

17

姚亭军,男,1989年12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武都区司法局两水司法所所长。自任司法所长以来,认真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不断提升辖区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摸调处工作。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2016年被武都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18

  郭显锋,男,44岁,现任两当县司法局鱼池司法所所长。一年来,解答法律咨询160余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法制讲座4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7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坚持每月走访一次,有效降低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率;鱼池司法所连续两年被县司法局评为先进司法所,鱼池乡荣获陇南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乡镇称号,个人也被评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19

  崔亚斌,男,200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成县司法局抛沙司法所所长。自任职以来,先后化解成州锌业公司技改扩建征地、祁连山水泥厂建设征地、十天高速征地拆迁、磨坝峡水库征地拆迁等重大项目建设中产生的重大矛盾80多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他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抛沙司法所普法公众平台自从开通以来,多次在全国地级市司法行政系统双微排行榜中位居榜首。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肯定。抛沙司法所在成县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中连续三年均获得第一名。

20

  韩云斌,男,1986年6月生,现任武都区司法局蒲池司法所所长。自任职以来,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在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全乡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乡、村、组三级大调解格局,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帮助辖区10余人申请法律援助。2013年被武都区评为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干部;2016年被武都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1—2015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1

蔡松青,女,1981年9月出生,2004年12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至今任武都区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任司法所长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43件,安置帮教3人,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件,接待并解答法律咨询21件,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116名,成功依法解教82名,目前在册34名。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都顺利如期依法解矫,没有出现一例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2016年被武都区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城关司法所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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