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部电影是道司考题……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0 07:03:45

本文转自 

 冷月检察官 众合教育司考

如果火锅英雄是道司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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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司法考试卷四

一、(本题25分)

题目:请自行购票并入场观看《火锅英雄》一片,并分析其中人物涉及的法律责任问题。


答题要求:

1.结论、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

2.总字数不得少于800字。

问题1. 刘波三人为将火锅店卖出好价钱,花了3000元雇请了一批群众演员,在客户考察时假装用餐,营造出生意火爆的局面,是否构成犯罪? 


✎答:刘波等三人花钱雇请群众演员假装用餐,是一种在商业谈判中为提高自身竞争力采用的竞争行为,虽然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但仍是遵循商业规则的运作,虽带有民事欺诈成分,但不构成违法犯罪。 

问题2. 刘波三人擅自扩建,无意间挖通银行金库的行为是否属违法犯罪?


✎答:刘波三人为扩大经营面积,自行动工挖洞,片中三人说这是违法的,但违法不等于犯罪,三人虽未经报建手续自行扩建,是违反建筑管理法规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三人无意间挖通了银行的金库,此行为主观上最多存在过失,没有故意的存在,因此也不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




问题3. 刘波私自拿走一布袋现金准备赌博归还赌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刘波被七哥逼急了之后,私自拿走一布袋现金准备用于赌博,片中刘波反复说“明早就归还”,表明其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仅具有挪用的故意,但刘波不是银行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资金等犯罪,其行为属于典型的借用行为,是民事侵权,不是刑事犯罪。刘波是参与赌博的人员,不是聚集他人赌博的人员,其行为也不构成赌博罪。(也有观点认为构成犯罪,小编的观点是不构成犯罪,鉴于这一问题涉及理论争议,本文不详细分析)



问题4. 意图串通设局“赢”刘波的三人是否构成诈骗罪(未遂)? 


✎答:片中刘波所托非人,他找的“朋友”实际上意图以串通作弊的方式赢走刘波的钱财,这属于典型的设局诈骗的行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 1995 年 11月 6 日《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或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但这只能针对仍具有博弈性质的赌局。从整个行为过程看,通过只赢不输的所谓赌博形式非法占有他人钱财,赌博行为只是达到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目的的手段,其不仅设置圈套诱使他人参赌,而且使用欺诈手段控制输赢结果,骗取特定被害人的信任使其 “自愿”依赌博规则,认赌服输交付巨额钱财,应当属于一种以赌博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故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但三人在实施过程中,因刘波家中失火,刘波离去,属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构成犯罪未遂。



问题5. 刘波纵容外公吸烟导致家中失火的行为是否构成失火罪? 


✎答:片中刘波的外公患有老年痴呆症,刘波的妈妈要求他不能吸烟,但刘波却经常私自拿烟给外公抽,最后导致外公抽烟时引发火灾。从片中来看,刘波有一定的防范措施,即交代外公“只有我在的时候才能吸烟”,表明其主观上排斥火灾结果的发生;其妈妈反复交代刘波,表明刘波已经预见到纵容外公吸烟可能发生火灾的后果,其虽然采取了一定的防范措施,但轻信可以避免结果的发生而未避免,应构成失火罪(假设达到财物损失的追诉标准)。



问题6. 七哥抢走刘波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答:有人可能认为,七哥抢劫针对的是赌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所赢赌债为对象的抢劫行为可不作为犯罪处理。但该解释必须针对赌博当场、当地,否则不能作为阻却犯罪成立的事由。也即是说,必须是在赌博尚未结束之前,在赌博当场抢劫赌资、赌债,才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七哥显然不是在赌博当场劫取财物,即便其针对的仅仅是赌债,也构成抢劫罪。



问题7. 许东抢回七哥所抢劫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 


✎答:许东驾车撞向七哥,属于典型的使用使七哥陷入不能反抗的境地从而劫取财物的行为,是抢劫罪。虽然七哥的财物也是抢劫所得,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犯罪所得赃物为对象的抢劫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因为法律不仅保护所有权,还保护占有权。对于赃款,非经法定程序不能改变其状态,故许东的行为也属于抢劫罪。



问题8. 蒙面四人组抢劫巴商财富中心的行为如何评价? 


✎答:蒙面四人组抢劫巴商财富中心的行为属于抢劫罪当属无疑,且属于抢劫数额巨大。巴商财富中心属于理财机构,具有存储现金结算的功能,属于金融机构。但四人所使用的枪支系假枪,刑法意义上的“持枪抢劫”必须是真实的有杀伤力的枪支,故不属于持枪抢劫,因其没有实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特性。




问题9. 刘波进入金库救人打晕“猴子”的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


✎答:刘波进入金库救人,打晕“猴子”,其行为无疑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采取的防卫行为无不得超过必要限度的限制,即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刘波、“眼镜”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问题10. 蒙面四人组意图灭口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罪? 


✎答:蒙面四人组抢劫完成后,意图将刘波等人捆绑后烧死,这一行为属于抢劫完成后另起犯意的行为,应作为独立的行为评价。虽然蒙面四人组主观上的想法是杀死刘波等人,但其采用了汽油点火的方式实施,同时危害了公共安全,应以放火罪论处。放火罪以独立燃烧为既遂标准,故本案属于犯罪未遂。

 


问题11. 七哥杀入火锅店,与蒙面四人组进行互殴,死伤甚多,双方行为如何评价? 


✎答:七哥杀入火锅店欲找许东报仇,却被蒙面四人组误以为是刘波等人的帮手,双方发生互殴。七哥的行为救了刘波等四人的命,构成偶然防卫。偶然防卫,是指在客观上加害人正在或即将对他人的人身进行不法侵害,但其主观上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出于的目的而对加害人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防卫的效果。但七哥等人主观上并非为了阻止蒙面四人组杀害刘波等人,故其行为依旧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七哥及面具大哥的行为无疑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在械斗过程中致多人重伤、死亡(由画面判断,非死即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转化为故意罪、故意伤害罪。



问题12. 刘波追赶蒙面人并与其互刺的行为如何评价? 


✎答:蒙面带头大哥的实力不可小觑,其与七哥一行人械斗取得了最终胜利,临了,不仅拿走了自己从银行抢的钱,还不忘将许东从七哥那儿抢来的背包一并抢走。许东系被其与同伙捆绑,无力反抗,故带头大哥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可怜他碰上一个痴情种,遭遇刘波的持续追击,两人在追赶过程中打得也是不亦乐乎。但刘波系在带头大哥抢劫后及时追赶,中途一直未间断,带头大哥的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故属于正当防卫,其刀刺带头大哥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来源/南沙检察

配图/网络

答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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