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阅读】千年顽疾为何无良方(节选)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3 1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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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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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种病。鲜卑族建立的北魏太武帝建立举报制度,“其令天下吏民,得举告守令不如法者”;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凡守令者,赃至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结果是这两个朝代丛生。


治病要看病根。一是“权力决定一切”的社会运转机制;二是权力不受约束;三是低薪制导致恶化。


是种可以治的病。以丛生闻名的清王朝末年,竟然有一股清流,这就是1863年英国人赫德任总税务司之后的海关。措施如下:1、严格会计制度;2、随时审计;3、惩罚违法者;4、以考取官;5、高薪。


推荐张宏杰先生《顽疾--历史上的与反》,附上序言“千年顽疾为何无良方”,上面说的书里都有,知古鉴今。





为什么历史上这些反腐措施不能取得治本之效呢?


原因很简单,这些措施都没有触及到根本。


传统社会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种制度性。它的产生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
“权力决定一切”的社会运转机制。

在古代,有了权力,你就有了一切。没有权力,你就失去一切。这其实本身就是一种的制度。



记得我中学时读世界历史,课本上有一段是讲西方资本主义是怎么发展起来的,说因为欧洲的国王们很穷,打仗办事得向商人们借钱,钱借多了还不起,结果国王们就被新兴的资产阶级控制,不得不制定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政策。读了这些之后我大惑不解:君主怎么会被商人控制?抄了商人的家,商人的一切不就都是君主的了吗?西方的君主怎么那样笨?


其实我的想法是典型的人的思维方式。虽然私有制在起源很早,然而社会并没有真正确立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概念,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的一切,都是皇帝的。古代权力的起源主要依靠赤裸裸的暴力,因此“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意义上对古代而言并不完全适用。传统是一个“权力决定一切”的“超经济强制”的社会。马克思称之为“”。皇帝们可以凭借一己之喜怒,把国家像揉面团一样揉来揉去:秦始皇可以调集全国之力修陵墓、修长城,朱元璋在全国之内组织了数千万人的大移民,甚至到了清朝康熙时代,尚可一道迁海令下,沿海三十里内,人民搬迁一空。如此巨大的行政动员能力,让西方人惊叹不已。


而且皇帝对商人特别敌视。战国时期,的统治者们就十分敏锐地认识到,。因此多数朝代都对商人阶层设置了歧视性规定。比如西汉“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到哪都得步行。晋代为了侮辱商人,让他们“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就是让你看起来和正常人不一样。前秦皇帝苻坚规定,“工商皂隶不得服金银、锦绣。犯者弃市。”朱元璋则规定,在穿衣方面,商人低人一等。农民可以穿绸、纱、娟、布四种衣料。而商人却只能穿娟、布两种料子的衣服。即使你富可敌国,也没权力穿绸子。商人考学、当官,都会受到种种刁难和限制。


历代统治者都坚持“利出一孔”原则,什么叫利出一孔,天下所有的好处,天底下所有的利益,都要从一个孔出来,那就是都要由权力这个孔出来,由皇帝来赐予。所以在传统时代,财富不能给自己带来安全。因为它随时可以被权力剥夺。一定要攀附权力,才能安全。权力可以让一个人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他一夜赤贫。汉文帝能宠爱为他吮疮吸脓的黄头郎邓通,汉文帝病了,长了个疮,怎么也治不好。邓通就给汉文帝吸脓。汉文帝很感动,特许他可以冶铜铸钱,邓通遂一跃而富甲天下;过几年,汉文帝死了,汉景帝上台,厌恶这个靠拍马屁上来的人,于是邓通就“家财尽被没收,寄食人家,穷困而死”。朱元璋时代有一个有名的传说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为了讨好朱元璋,出巨资助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见沈万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敌国”,欲杀之,经马皇后劝谏,才找了个借口流放云南。沈万三终客死云南,财产都被朱元璋收归国有。这个传说虽然被历史学家证明为杜撰,却十分传神的表现了朱元璋时代富人财富的朝不保夕。在古代,,,。”确实,如果说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金钱万能;那么传统社会则是权力万能。


因为权力支配一切,所以通过权力,很容易获得巨额财富。所以在传统社会,人们商品经济意识不发达,对纯粹的商业经济、经营投资兴趣不大,、、权力经营十分投入。战国时期的大商人吕不韦是式权力投资学的开创者。他说,耕田之利不过十倍,珠宝之利不过百倍,。后来他果然也通过拥立子楚为秦国国君而拜相封侯,一下子家僮万人,食洛阳十万户。在古代,要想致富并保持财富,只有通过做官:“三代以下,未有不仕而能富者。”


这是古代制度性的第一个基础,权力支配一切。


第二个基础则是
权力不受约束。



古代传统社会历来讲究人治,因此权力运用表现出极大的任意性。凭武力夺取天下的皇帝,可以对天下一切人随意“生之、任之、富之、贫之、贵之、贱之”。而各地官员则是各地的“土皇帝”,在自己的地盘上一手遮天,说一不二,独断专行。他们对上只对皇帝一个人负责,对下则永远英明,永远正确,永远受到逢迎,下属们除仰自己之鼻息外,别无他法。因此他们也很容易作威作福,专擅恣肆。康熙年间的工部右侍郎田六善曾这样说:“今日官至督抚,居莫敢谁何之势,自非大贤,鲜不纵恣。”


虽然历代王朝为了约束权力也进行了一些制度设计,但是因为相信“人性本善”,相信教化的作用,相信“有治人无治法”,所以实际上这些制度发挥的作用很小。


虽然古代王朝通常都很重视监督机制建设,御史台、都察院在历代都是朝廷重要的衙门,但几乎每一个王朝,监察系统发挥的作用都非常有限,甚至根本就是空转。比如清代几乎所有的大案,都并非监察制度监察到的,。最典型的是清代最大一起案王亶望案,涉及甘肃省官员二百余人,其中布政使以下县令以上官员113人,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集团,捐粮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有步骤,案后有攻守同盟。这样一个涉及全省的巨案,不但在甘肃是公开的秘密,在全国,也为许多人所知。但是七年之内居然无一人举报告发,最终还是者自我暴露。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监察机构只是皇权的附属,并不能监督皇权。皇权不能分割,传统监察制度本是为了强化皇权而设的。在传统社会,皇帝的权力从本质上讲是不受制约的。意志强悍的皇帝很容易就可以绕开制度、更改法律,以一人之意志而为高下,甚至法外施情,以情代法。比如明代成化、嘉靖皇帝喜欢方术,很多术士只凭一纸符箓,便可官运亨通。到了一个王朝的中后期,皇帝往往带头,监察系统就完全失去作用。对于谏官来说,谏诤不合圣意,轻则遭贬,重则丧命。这样的例子历史上比比皆是。比如永乐年间刑科给事中陈愕“尝言事忤旨,命坎瘗奉天门,露其首”,下场非常悲惨。


西方现代反腐机构虽然大多直属政府首脑,不能直接监督政府首脑,但是政府首脑往往会受到司法系统、。因此监察机制从理论上来说是无死角的。、权力制衡的观念都是近代以来的产物。古代皇权是不可分割的,也不能让渡,所以传统社会不可能对皇权进行有效监督和制衡。


另外,传统的权力制约机制是封闭的,它排除外来力量的参与,特别是拒绝引入民间的监督力量,因此是一种体制内的自体监督,效力自然非常有限。所有官员都处于统一权力体系之内,受到“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同样的游戏规则左右,监察官员打“大老虎”,随时可能为其反噬。所以传统时代,大多数时候,检察官员只能“打打苍蝇”。万历年间,左副都御使丘舜曾经说:“(官场)贪墨成风,生民涂炭,而所弹劾者大都单寒软弱之流”。


此外,监察官员和其他官员一样,也受到利益最大化原则支配。当他们发现巴结权贵有利于自己时,就会轻易将手中的监察权力作为向权贵们讨价还价的资本。所以,在历史上很多时期,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很容易蛇鼠一窝,在窃取“天家”利益的时候,结成同盟。历代王朝后期,随着官僚体制的,监察系统也会高度。


明代言官的权力非常大,特别是“风闻言事”的特权让他们拥有非同寻常的杀伤力。这并没有导致明朝官场风纪特别严明,反而导致了明代后期言官系统的特别严重。因为手中握有的监督和考察官员的权力,所以他们公然索贿,。明代后期人称科道监察官员为“抹布”,“言其只要他人净,不顾己污也。”监察系统的结果是这个系统完全失去作用。比如崇祯年间,都察院考核地方官吏,已经完全流于形式,徇私情,通关节,结果全是“称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第三,
低薪制导致的恶化。

古代很早就建立了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


古代历史上有一个鲜明的规律,那就是历代官吏数量呈不断扩张趋势。明代刘体健称“历代官数,汉七千八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到了明代,文武官员共十二万余人。


官僚系统的不断扩张,是皇权专制制度不断强化的结果。官权是皇权的延伸,君主专制不断完善,注定官僚系统也不断延伸膨胀。秦汉以后,不断发展强化,权力对社会的控制越来越细化,官员的权力被不断分割,以期官员相互制衡,弱化他们对皇权的挑战。由此造成一官多职,官僚队伍进一步扩张。


传统社会经济结构非常单一,传统赋税又主要只有农业税一途,官吏数量过于庞大,使得俸禄成为财政支出的第一大项。比如西汉末年,国家赋税收入“一岁为四十余万石,吏俸用其半”,官员俸禄支出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所以支付官俸成为财政上一大难题,为了节省开支就,薄俸制就成为大多数时候不得已的选择。特别是在皇权专制达于极致的明清两朝,官员薪俸之低也达到惊人的程度。


低薪制的另一个原因是皇权专制的自私短视本性。皇权专制本身是一项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它的设计原理是千方百计保证君主的利益,损害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这其中就包括官僚阶层的利益。在君主专制制度下,皇帝好比一个公司的老总,官员好比员工。压低员工工资,保证自己的利润,对老板来说是一种本能的偏好。从皇帝的视角看来,采取“薄俸制”和“低饷制”,用“教育”来要求百官清廉,既省心省力,又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财政经费。


传统社会的低薪制,到底低到什么程度,离满足基本生活相差多少?关于这个问题,我在这本书中专门通过曾国藩等人的例子进行了分析,比如曾国藩在做翰林院检讨时,年收入为一百二十九两左右,年支出为六百零八两左右。赤子四百八十两左右,需要自己想办法弥补。这是当时京官的常态。


不仅大部分王朝都采取薄俸制,有的王朝甚至还采取无俸制,不给官员开工资。比如北魏王朝和元王朝早期。


游牧民族建立的王朝,一般都以战争抢掠为生,所以立国之初,北魏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俸禄。当时北魏文武百官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朝廷赏赐的战利品。但是获得赏赐最多的当然是随军出征的将士及文武官员,留守的官员所获甚少,甚至根本捞不到赏赐。比如北魏名臣高允在任中枢机要官员中书侍郎时,“时百官无禄,允常使诸子樵采自给”,“家贫布衣,妻子不立”,其家“唯草屋数间,布被缊袍,厨中咸菜而已”。出任机要,而家贫如此,可见北魏官员待遇水平是何等不公平。


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留守文职官员和地方官员的主要收入就靠受贿、“刮地皮”。史载当时无禄之官,“率是之人”,“少能以廉白自立”,以致百姓视他们为“饿鹰饿虎”。北魏太武帝时,公孙轨出任虎牢镇将,“其初来,单马执鞭;返去,从者百两(辆),载物而南”,百姓登山怒骂相送。


北魏前期的皇帝们在反腐上可谓机关算尽,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没有俸禄制度是一个根本的制度缺陷。直到孝文帝时期,北魏君主才想通一个简单的道理:不给百官发俸禄,不可能达到地方吏治的清明。因此才开始制定俸禄制度。孝文帝结束了北魏一百多年无俸禄的历史,然后再厉行惩贪,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且为他的汉化改革创造了良好的制度条件。



朱元璋反腐未能治本,也有俸禄制方面的原因。在历朝历代皇帝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小气的。朱元璋制定的俸禄水平是历史上最低的,史家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说。我们以县令收入为例。明代正七品县令月俸只有七石五斗。那时的官员,并不享受国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别墅、小车、年终奖,也没有地方报销吃喝费。用七石五斗粮食养活一个大家庭甚至家族,这个县令的生活只能是普通市民水平。而且明代对于官员办公费不予考虑,师爷、账房、跟随、门房和稿签等手下均需要县令来养活。作为县令,还要在官场上迎来送往、交际应酬,这就给官员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压力。


这种低薪制造成两种结果。一个是奉公守法的官员,生活极为清苦。


比如洪武朝弘文馆学士罗复仁性格质直,经常在朱元璋面前率直发言,因此朱元璋称他为“老实罗”。但对这个人到底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还是有所怀疑,因此有一天便服到罗复仁家去私访,恰逢罗复仁正站在一张折了一条腿的木梯上填补一块剥落的粉壁。朱元璋不觉感慨,说:“老实罗确实老实,是清廉之员,不用再修房子了,朕赏你一套新住宅。”于是赐给他城中府第。


最为极端的例子是洪武朝官至正三品的通政使的曾秉正,去职时竟“贫不能归“,实在没有办法,“鬻其四岁女”,充作路费。朱元璋一听,不仅没反省自己的低薪政策,反而勃然大怒,“帝闻(曾卖女一事)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明史·曾秉正传》)。


翻开明史,这类清官生活困苦甚至饥寒的例子,随处可见。


另一个结果是大部分官员不得不想“歪门邪道”弥补自己的亏空。。


低薪薄俸为朝廷节省了大量的财政支出,也有利于培育出一批清官楷模。但与此同时,薄俸制也有着巨大的危害:它容易诱发,并导致的普遍化。权力笼罩一切,权力不受约束。与此同时,官员们却又只能拿到极低的甚至不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薪水。这就形成了“渴马守水,恶犬护肉”的局面:让一条饥饿的狗去看着一块肥肉,那么无论你怎么打它,骂它,教育它,它也还是要偷吃,因为不偷吃它就活不下去。在低薪制下,选择做清官的毕竟只是少数,多数官员们不得不想办法搞一些灰色收入,这样就无法根治。对最高统治者来说,这是“占小便宜吃大亏”之举,因为最后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比开足工资要大得多。

 

历史是连续的,反腐必须向历史汲取经验和教训。今天的社会,在器物层面上已经与传统社会大相径庭,但是社会运转的基盘,仍然保持着强大的惯性。特别是现象及其背后的规律,与历史上很多时期有很多相同或者相似之处。看清历史,有助于我们找到治理这个千年顽疾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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