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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国家工作人员履行生效裁判的通告
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特殊群体及其工作人员,、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结合定西市“三查三治”活动的开展,,即日起,全面清理涉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特殊群体及其工作人员为执行主体的案件。特通告如下:
凡被执行人为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限于4月20,逾期不履行的,作如下处罚:
一、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
二、对无视本通告、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先行拘留或罚款,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被执行人的,一律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
另,作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守土尽责、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从事放高利贷等营利性活动。今后,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放高利贷等违法违纪行为而成为申请执行人的,一律将其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县纪委处理。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