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10 15:45:33

警事图说

tu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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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图说君看了一个视频,各种悲伤痛恨无奈绝望……


谁都在喊“了”,我今天就想说说,“”怎么了?


讲话之前,我们先探究一下“打人”究竟是什么意思?


字典里说:打,从手从丁,动作等为主,或独立、或连贯动作。


打指的就是这些动作,打人,值得就是讲这些动作作用在人身上。


字典和百科里都没有关于“打人”的定义,但有关于“动手”的定义。动手,指开始做;用手接触;指打人。


这个解释有一定道理。打人就是动手,动手就是用手接触。打人就是用手接触别人。


总的来讲,“”指的就是警察以以举、挥、击、进入等动作接触别人。本文中的“”仅为此意。


好,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无可厚非,无法避免,必不可少,理所当然。


第一、警察就是用来打人的,古今中外的警察都是用来打人的。


警察是自古就有的职业,在古代文献记载中,早就有“警”、“察”二字的记载。“警”是什么意思,指戒备,特指军事上的戒备。《左转·宣公十二年》中有:“军卫不彻警也。警察二字连用含有侦查、缉拿之意。

戒备,什么叫戒备,为什么要戒备,戒备就是为了遇有侵犯即刻回击。回击是什么,其实就是所谓的“打人”。除非警察有隔空点穴的“葵花点穴手”或者御龙攻击的“降龙十八掌”,不然的话,必须得以以举、挥、击、进入等动作接触别人。这就是我们定义中的“打人”。“”本来就是其职能的体现,有什么错吗?


警察是什么?百度百科:警察是世界通用的一种维护治安的职业,。


警察的定义里就有“具有性质”的说法。起来干什么?不是做样子吓唬人,起来就是要打人的。只不过,不打人民群众,只打犯罪罢了。百度百科里对警察的定义是普世的,不是单单指中国警察的,全世界的警察都是一样的,,警察就得出动了。警察必须冲上去,必须去“打人”,这是身为警察必须履行的责任,是对人民群众对国家负责任的第一要求。


当然这个打人是有限度和规则的,可以说成是控制,也可以说是约束,但本质上,就是要利用国家赋予自己的,狠狠地打击犯罪,就是要“打人”。不“打人”就是失职。


第二、“”是无法避免的


百度百科说:警察区别于其它国家公职人员,警察具有性,是国家实行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而这种对抗性需要警察采用特殊的手段,通过国家法律赋予警察特殊的权利,享有使用武器、配备相应警械的权利。一方面,就是为了保障警察在能充分和有效地行使警察权力,履行警察职责;另一方面,。

这里说的非常清楚,警察在履行职责中不可避免的要与犯罪发生“暴力冲突”,凭什么要求警察“不能打人”。,已经危及了警察的安全,凭什么要求警察“不能打人”。


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有4599名警察因公负伤,438名民警壮烈牺牲,牺牲民警平均年龄46.3岁。就在刚刚过去的9月3日、4日、5日,就有湖南民警被犯罪嫌疑人持刀捅死,广东民警执勤时被车撞死,山西警察设卡时被人故意撞死,南阳县民警被人故意撞死。短短三天,中国警察就如此鲜血淋漓,他们也是人,他们也有家庭,他们也想要活下,凭什么要求他们“不能打人”,要求他们不能反抗,要求他们坐以待毙。社会已经给他们外加了太多太多的责任,却为什么要把法律赋予他们最基本的权力都要剥夺。


第三、“打人”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


《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8月26日,自1988年起连续在14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落网。我们再看看被害人的惨状:一个“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一个“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一个”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一个“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一个“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一个“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到强奸”。


犯罪如此灭绝人性、犯罪手段如此残忍、情节如此恶劣,警察作为与这样的犯罪做斗争的人,凭什么“不能打人”。警察不以举、挥、击、进入等动作接触别人,如何制服犯罪,如何为被害人伸张正义。


说实话,图说君作为一个警察,看到类似这样的案件,总觉的“不将犯罪绳之以法,根本就不配做一名警察。”但是,单纯我在头脑中发愿,犯罪就能自动投案吗?不要太图样图森破,绝大多数犯罪的归案,都离不开数不清的警察真刀真枪的围追堵截。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与犯罪赤手搏斗、持械格斗、发生枪战都是常有的事情。这些都是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警察必须全副的“打坏人”,不“打坏人”的警察不配成为一名警察。


如果你是医生,你感觉自己有权利“救人”,那就不要拿“”来要挟警察了。如果你是商贩,你感觉自己有权利“赚钱”,那就不要拿“”来要挟警察了。如果你是农民,你感觉自己有权利“种地”,那就不要拿“”来要挟警察了。如果你是学生,你感觉自己有权利“学习”,那就不要拿“”来要挟警察了。如果你是教徒,你感觉自己有权利“信教”,那就不要拿“”来要挟警察了……


不要在拿“”来要挟警察了。警察太过强大,不一定利于社会的发展,但警察过于弱小,必然会带来社会的动荡和秩序的混乱,最终,受害的还是众多吃瓜群众,还是众多路人甲乙,还是众多守法公民。


警事图说专栏

圆寂

对,就是我,我是圆通他哥

别想跟我比,我肯定辈分最高

比我高的别人都叫他们舍利。

我心偏激,但笔写真情正义

我身禁锢,然神游四海五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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