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法则与染净因果--十二因缘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6-05 09:59:46

三、十二因缘

用缘起法则观察染净因果的另一种说法,是十二因缘或十二缘起法。据多种记载,自称:他与过去诸佛,都是由观十二因缘而成正觉。在讲“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缘起法时,往往紧接着便讲十二因缘,谓缘起法的具体内容便是十二因缘。十二因缘,是用“此有彼有,此生彼生”的法则一步步穷追造成老病死等苦的因缘,一共追究出十二个互为条件的因果链环:

1、老病死忧悲恼苦,现实的苦果。

2、生,生于三界六道中。

3、有:三界的生命形态,分欲有(欲界生命)、色有(色界生命)、无色有(无色界生命)“三有”。

4、取:执着、追求某种东西,有欲取(对三界中一切所有的欲望)、见取(持某种见解)、戒禁取(执某种戒条、禁忌为正)、我语取(执自己所说为正确)“四取”。

5、爱:贪爱,对三界中事物之贪爱。

6、受:内心对外界刺激的领纳、感受,有苦、乐、不苦不乐三种受。

7、触:感知器官开放,接触外境,从而形成感知。

8、六处(六入):眼、耳、鼻、舌、身、意六种感知器官开放,使色声等“六尘”进入内心。

9、名色:名指感觉、知觉、思维等心理活动,色,意为质碍,主要指具物质结构的身体,名色即身心统一体。

10、识:心理活动的根本、深层意识。

11、行:生的意志及行为、语言、思虑等活动,行的语义为有目的的活动。

12、无明:痴暗不明,不知真实,具体指不明缘起、无常、无我及善恶因果等真理。《杂阿含》卷十一第256经佛解释无明为“于此五受阴如实不知、不见、无无间等,愚、暗、不明”。《缘起经》佛解释说:

云何无明?谓于前际无知,于后际无知,于前后际无知;于内无知、于外无知、于内外无知;于业无知、于异熟无知,于业异熟无知;于佛无知、于法无知、于僧无知;于苦无知、于集无知、于灭无知、于道无知;于因无知、于果无知、于因已生诸法无知;于善无知、于不善无知、于有罪无知、于无罪无知;于应修习无知、于不应修习无知;于下劣无知、于上妙无知;于黑无知、于白无知;于有异分无知、于缘已生或六触处如实通达无知。如是于彼彼处如实无知,无见无现观,愚痴无明、黑暗,是谓无明。

以上十二个环节,称为“十二有支”,即生存形态的十二个分支或环节。十二有支的因果关系是:老死因生而有,生因有而有,有因取而有,取因爱而有,爱因受而有,受因触而有,触因六入而有.六入因名色而有,名色因识而有,识因行而有,行因无明而有。追根溯源,发现无明乃造成老病死忧悲苦恼的根源。《杂阿含》卷二八第749经佛言:

诸恶不善法生时,一切皆以无明为根本。

据“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的缘起法则,无明灭则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病死忧悲愁叹诸苦恼皆灭。要之,只要斩断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总根子无明,则其余因果皆悉崩溃,犹如斩断毒树之根,则其枝叶悉皆枯死。灭无明,只在如实知见而达到“明”,《杂阿含》卷十一第256经佛言:

于此五受阴如实知见,明、觉、慧、无间等,是名为明。

这叫“逆、顺观十二因缘”,前一种逆观法(从现实逆溯其源)称十二因缘之“流转门”,后一种顺观法(从源头顺流而下)称十二因缘的“还灭门”。若与四谛相比较,则流转门相当于苦、集二谛,还灭门相当于灭、道二谛。

十二因缘在追究老病死苦的根源方面,比四谛更为深细,后来一般称此法为对中等根器的人所说“缘觉乘”法,谓依此法修行,可证“辟支佛”(缘觉)果,其所断烦恼要比依四谛法修到的极果阿罗汉所断烦恼更深一层,因而其智慧、神通也胜过阿罗汉一筹。

十二因缘可作多种观察、多种解释。中最常见的是“三世二重十二因缘”:若不局限于今生观世,将目光投向前生后世,则无明可解释为前生宿世的贪瞋痴等烦恼;行可解释为前世所造的身、口、意三业,这两支为过去世。识可解释为前世命终后投生托胎的神识;名色指在胎中逐渐成形;六入为感知器官形成将出胎时;触指出胎后婴儿期开始有了对外境的感觉;受指幼儿期后逐渐接触外境而分别苦乐等感受,有了情绪、感情;爱指少年期后对人间的东西渐生贪爱;取谓成人后世界观形成,执着追求某些东西;有谓因贪爱追求而造业,造成来世必定再生于三界六道的因。以上八支为现在世。生指来世必然再生,既然再生,则必有来世的老病死等苦果,此二支为未来世。依此还可追溯于多生多世、久远以前,这种观法称“远续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的最切实观法,是就当下一念而观。《大集经》卷二四佛言:

因眼见色而生爱心,爱者即是无明。为爱造业即名为行。至心专念名之为识。识共色行是名为色。六处生贪是名六入。因入求受名之为触。贪着心者即名为爱。求是等法名之为取。如是法生是名为有。次第不断是名为生。次第断故名之为死。生死因缘众苦所逼名之为恼。乃至识、法因缘生贪,亦复如是。是十二缘,一人一念皆悉具足。

比如一名男子一名女子,犯罪的起因是对女色的贪爱,为无明;因此而非礼,为行;此行出于对女色的注意分别,为识;分别的对象及分别时自身所生性生理反应为色;注意分别时眼眼观其形貌姿态,耳聆其莺声燕语,鼻嗅其脂粉香水味,身触其纤纤玉体,心思其可爱迷人,为六入;因此而追求与之交合的快乐,为触;贪爱占有之心为爱;追求占有为取;求取时身心的活动为有;求取的身心活动连续不断直到变成行为,为生;事毕罪成,淫心亦息,为死;因此身败名裂,犯法服刑,现前受诸苦恼,并种下了以后重犯此罪和来世再生的种子,是为老死忧苦。总之,犯罪的根源是自心的无明,若时时以智慧、理性为念,充分认识到非礼贪占的害处和色相本空实不足贪恋之实性,便不会做出的罪行,是为无明灭则老病死忧悲苦恼灭,得以永褒健康、安乐、宁静的心态。

此外,还有于刹那间观十二因缘之法。

十二因缘,被大小乘多种强调为佛法的心要,说它即是法、即是佛、即是佛性,南本《涅槃经·狮子吼品》佛言:

若有人见十二因缘,即是见法,见法者即是见佛。

又说:“十二因缘名为佛性。”“十二因缘,下智观故成声闻菩提,中智观故得缘觉菩提,上智观故得菩萨菩提,上上智观故得佛菩提。”同观十二因缘,因观察者的慧根不同,所得的觉智随之不同,其关键主要在对十二有支中作为生死渊薮的无明,理解有浅深之差。而对无明理解之不同,在于对所不明之“真实”解释不同。小乘多将无明解释为前世所有烦恼,将所不明的真实释为无常、无我,大乘则通说不知诸法无我之真实为无明。大乘法相唯识系经典多说不知一切唯心识变造、心识亦空为无明;大乘般若系经典多说不了“第一义谛”(第一真理、绝对真理)超离言语心行为无明;大乘如来藏系经典多说不了“一法界”(法界一相)或如来藏为无明。大乘《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分无明为下(无色界)、中(色界)、上(欲界)三品;又分为四种:一缠缚无明,现行的烦恼;二随眠无明,潜在的烦恼种子;三相应无明,与烦恼同时生起的深层自我执着;四不共无明,最根本的“法执”,《胜鬘经》谓之“心不相应无始无明”,这种无明是心识深层无意识的无明之本,是无始以来本有的,由不了“法界一相”而有,为生起三界“起烦恼”的根本,极为深细难断。大乘对无明的解释,从哲学认识论或心理学的角度看,要比小乘阐发得深彻。

至于无明如何生起,《稻竿经》佛说:“无明缘不正思”,《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说:“无明亦缘非理作意。”不正思、非理作意为同义语,意思是不符合客观的真实、真理而生起不如实的认识,或心思不符合真实、真理。与之相反的“如理作意”,因此成为了生脱死的诀要,被佛所反复强调。

大乘观十二因缘而获解脱的诀要,以《大般涅槃经后分·应尽还源品》中的一段话最为精采。经言:在临逝世前的半夜,重复三遍而告徒众:       

我以佛眼遍观三界一切诸法,无明本际性本解脱,于十方求了不能得。根本无故,所因枝叶皆悉解脱。无明解脱故,乃至老死皆得解脱。以是因缘,我今安住常灭寂光,名大涅槃。

这段话的大意是:得到大解脱、大涅槃的秘诀,在直观生死之本——无明——的实性,观其本来无实体可得,本来解脱(实际上本来无系缚),如此则行、识乃至老死皆悉解脱。这可谓思想的要中之要。

四谛、十二因缘,被称为“古仙人道”,古仙人,指过去诸佛,他们都经由此道到达涅槃,,只是在探寻途中发现了这条被荒烟蔓草埋没的古道。未来的众生,也只有沿着这条已经前人探明的道路,才能顺利地趋向涅槃大城。

摘自:的智慧陈兵著

第二章  缘起法则与染净因果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 

陈兵,1945年生于甘肃武山。兰州大学中文系卒业后在新疆劳动、工作10年。1974年开始研习佛法。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宗教系。现任四川大学宗教学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文化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四川省文史馆馆员、成都市第12。指导专业的博士、博后、硕士生70余名。

研究范围涵盖汉传、藏传、南传三系及道教,主要长于思想、禅定学、心理学、中国近现代、道教炼养学、宋元明清道教,著有《禅学与东方文明》、《生与死》、《的智慧》、《新编词典》、《道教之道》、《道教气功百问》、《心理学》、《二十世纪中国》(合著)、《中国道教史》(合著)、《道藏提要》(合著)等,发表有关论文百余篇,著述达六百余万言。

 



心一禅个人微信号:xinyichangongyi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