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甘肃网酒泉讯 (通讯员 魏晓燕 马翠兰)“我们又要涨工资了!”连日来,这个令肃州区村组干部振奋的消息不胫而走。
据悉,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肃州区决定在连续几年提高村组干部待遇的基础上,再次提高村组干部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村干部报酬标准将由每人每年27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000元,组干部报酬标准将由每人每年8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000元,进一步激发了村组干部服务基层,干事创业,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