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生】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7-27 09:33:06

    一、考试对象
    参加了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二、考试报名
    (一)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5日至4月16日。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费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1]123号)规定收取(每生120元)。
    (三)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所学专业和考试类别,填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甘招委发[2016]42号文件)。
    (四)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的计分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中职学生对口升学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职成[2016]2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甘教职成[2016]1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州)教育局负责审核和加分,并对专业技能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考生数据库的报送
    (一)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数据库进行汇总,下发给市(州)教育局,由市(州)教育局负责完善相关信息后上报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二)考生数据库采用Foxpro格式,具体库结构见附件1。
    (三)市(州)教育局对下发的考生数据库已有项目进行认真核对,需要市(州)教育局填写的项目为:准考证号(ZKH)、专业技能成绩(ZYJN)、备注(BZ)。未参加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填准考证号,并在备注栏填写“未报名”字样。
    (四)考生数据库内已有的考生信息不得随意改动。只有库内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五)考生数据库的填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六)数据库的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考生《准考证》印制与发放,专业技能成绩审核、信息上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
    (二)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于5月10日下午3点在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会议室参加考务工作会议。
    (三)考试日程安排

    (四)5月14-15日,各市(州)将试卷送交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6月中旬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甘肃职教信息网(www.gszjxx.cn)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www.ganseea.cn)查询。
    (五)各市(州)要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教务工作细则(试行)》(甘教厅[2012]69 号)要求,切实加强对报名和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要安排在普通高考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考点安排要相对集中,原则上每个市(州)只安排一个考点。所有监考人员均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跨县(区)抽调,要严格考生的资格及条件审查,落实考风考纪分级责任制,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
    五、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试卷定购表》(见附件2)和《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报考人数汇总表》(见附件3);
    (二)经签字盖章后的《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数据库报名册》封面(见附件4)和考生数据库(库结构见附件1,包括纸质版和光盘);
    (三)《2017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考点安排与考试组织方案》(由市(州)制定)。
    请各市(州)教育局将以上材料于4月20日前报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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