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3-29 13:15:34


1.天水市长城中学校长韩义志、党支部书记唐金维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2日,该校以值班补助、替课费、加班费、命题费等名义,用办公经费违规给教职工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20.573万元。其中韩义志任校长期间发放12.5195万元,唐金维主持学校工作期间发放8.0535万元。违规报销招待费6487元。2014年至2015年度,长城中学违规向高三学生先后6次收取补课费共计15.7115万元,经韩义志审签全部用于给教师发放补课费及各类补助。2016年3月,秦州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韩义志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唐金维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2.麦积区马跑泉镇中心学校总务主任贺效杰、副校长尹四洲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年8月2日至8日,该校派贺效杰、尹四洲在北京参加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表彰大会,在报销出差费用时,二人分别违规报销住宿费399元。2016年5月,麦积区教体局党委对贺效杰、尹四洲进行通报批评。违规报销住宿费上缴财政。

3.秦安县兴国中学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11月,该校用义教经费违规给授予“先进个人”的教职工和5个“优秀备课组”共91人(次)发放奖金4万元。2016年3月,秦安县纪委给予校长宋彦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奖金予以归还。

4.秦安县第一幼儿园园长吴冬花违规举办儿子婚礼问题。2015年11月2日,吴冬花给儿子举办婚礼,男女双方合办婚宴33桌,收取第一幼儿园17名教职工礼金3400元。2016年5月,秦安县纪委给予吴冬花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予以退还。

5.麦积区甘泉镇毛集村党支部书记闫菊州、村委会主任闫锐锋违规接待问题。2013年至2014年,该村用集体资金违规购买香烟及接待消费共计3311元。2016年3月,甘泉镇党委给予闫菊州党内警告处分,闫锐锋被诫勉谈话。(甘肃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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