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甘肃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办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作出安排。根据《通知》规定,共有5类人可纳入困难老年人补贴范围,困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据了解,纳入困难老年人补贴范围5类人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补贴对象的确定按照本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养老机构审核、老年人能力评估、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等程序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
来源:每日甘肃网
========分 隔 线========
点击 加关注
搜索关注腾讯微博:@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
http://www.adxc.com.cn
投稿邮箱:adqw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