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只因微信“加好友”  庆阳3女孩遭遇了这样的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1-05 15:01:52

 “上班路上拦,下班家门口堵,真没见过这样的无赖。”9月22日,在西峰区御景城小区合租房屋的小张、小洪、小郑(化名)说。因为频遭一名陌生男子的骚扰,她们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搬家”到别处居住。

两个月前,这3名女孩一起在御景城小区合租,入住后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居住在3人楼上的陌生男子,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查找到了她们。小张告诉记者,她们出于好奇,接受了该男子的“加好友”请求,但随之而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却让她们为这一行为感到万分后悔。

小郑说,该男子言语污秽,不择手段地对她们3人进行纠缠。“我们开始都没跟他说过话,但他几乎天天都给我们发微信,又通过微信号得知我们的电话号码,时不时打电话。后来他发现给我们发微信、打电话都得不到回应,就发短信骚扰我们。”

然而,这并非是最过分的举动。小洪告诉陇东报/掌中庆阳记者,大约一月前,她在住处不远见到了一个身高中等、样貌看起来4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当时她还未意识到,这名男子就是频繁骚扰她们的人。正当她准备开门时,发现自己的手机铃声响起,该男子正用手机拨号,并笑着跟她打招呼。

小洪说:“我当时一下反应过来,这个男人就是每天骚扰我们的人,我迅速开门躲进了房子里。”该男子见她躲进屋内后,还在门口敲门并逗留了十几分钟。当天小张未上班,一直在屋内,小洪和小张见状,立刻给尚未回家的小郑打电话,通知她下班回家时慎防该男子。

经过这次“偶遇”,该男子已经能准确定位小张她们3人的住处,并经常在住处门口等候纠缠,有时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出言不逊,让她们觉得很尴尬。“我们也曾有过报警的打算,但顾虑警方调查会引起单位同事和小区群众的猜测疑,更顾虑这一事件会给我们的名誉带来损害,所以只能选择躲避。”小洪表示,在大多数人意识里,骚扰女性属于道德败坏,却上升不到犯罪层面。最后她们不堪共扰,只得搬离此地。

骚扰女性真的仅仅是道德问题,而不受法律约束吗?


陇东报/掌中庆阳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甘肃东方人律师事务所的王忠年律师。王律师解释说,骚扰女性即使未构成犯罪,也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规定。一旦遭遇这类骚扰,应设法留下录音、视频、聊天信息截图等证据资料,然后采取立刻报警,或委托律师向骚扰者发送警告律师函。派出所出警后,会根据情况对骚扰者予以拘留、警告、罚款惩处。同时,王律师提醒广大女性,遇到被骚扰情况,切勿盲目容忍,那样只会纵容骚扰者愈加猖狂,从而有更过分、过激的行为,更建议女性不要随意添加陌生微信好友,保护自身安全。


陇东报/掌中庆阳记者 陈思



(本期责任编辑 杨洋 编辑 马瑶)


陇东报融合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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