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争抢摊位打了他人母亲,双方进而发生厮打,不料男子却被打伤。近日,、健康权纠纷一案,判令打人者自担七成责任。
王某某与张某某同为烧烤摊主,2016年8月13日晚上,王某某与张某某母亲因争抢摊位发生冲突,王某某打了张某某母亲一拳,后张某某因此事与王某某发生厮打。当晚,王某某因伤住院,共造成经济损失2303.53元。
,该案因王某某殴打张某某母亲引发,王某某存在主要过错;对其损失的合理部分应按7:3的比例由双方承担。。
原标题:男子率先动手打人受伤,自担七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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