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的漂亮!张掖一男子因酒驾追尾被逮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08-30 07:12:19

2016年9月21日,甘州区小河乡小河村五社汽车驾驶员侯某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被依法逮捕。


据悉, 2016年6月9日16时许,侯某某酒后驾驶甘GB0329白色长城牌轻型货车与同向行驶的甘GC9366小轿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被我队城市二中队民警李惠明、雷东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侯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200mg/100ml,后经甘肃申证司法医学鉴定所对血样检验结论:侯某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00mg/100mL,属醉酒。


今年以来,甘州大队全警动员,全员投入,以超常规的力度和措施,强力推进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从严整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大队认真分析研判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部署警力,强化对酒店、餐饮、娱乐场所分布比较集中的路口、路段的管控。行动中,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检查。发现有酒驾违法行为嫌疑的,立即控制嫌疑人并固定证据。经查实属于酒驾违法行为的,一律从严处罚,形成严查、严处、严纠、严打高压态势。截止8月底, 因酒后驾驶行政处罚74人,涉嫌醉酒驾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人,其中逮捕14人。




在此,甘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拒绝酒驾”,不仅要在思想上牢牢树立,更需要广大驾驶员朋友在行动上坚守,不贪杯、不抱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驾。交警大队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加大酒驾打击力度,增加查处频率,及时查纠、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杨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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