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公车改革7月31日完成,公务用车减少57%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28 10:37:02


《金昌手机报》讯:7月26日,记者从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根据《甘肃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精神,《金昌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同意,并报经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将于8月1日起施行新的公务用车保障制度。


  据了解,此次参加车改单位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参加车改人员的范围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具有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根据省车改办批复,我市通过改革将大幅减少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减少约57%,执法执勤用车减少约36%。届时,全市可保留公务用车44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0辆、执勤执法189辆,留车数量是根据2014年底省财政厅摸底数据为基数确定的。车改后市本级留用车辆2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0辆,执勤执法用车100辆。


  本次车改市本级参改行政机关70家、参公事业单位85家、涉及人员2484人,全省补贴标准一致,共分为四个层级,由各自享受的公务交通补贴予以保障,不再报销交通费用。市机关事务局负责组建公务用车平台,负责车改后市本级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调度运行。为满足部分执法执勤用车需要,计划于明年组建一般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保障平台,两年内组建公检法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保障平台。此外,市、县、区分别安排50万元用于租车服务,保障平台无车可派时的工作需要。改革后全市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市财政局制定统一的处置方法,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我市车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暂定为7月31日。截至目前,参改单位车辆数据填报工作已完毕,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局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已确定保留移交车辆与停驶待拍车辆名单,并开展移交人员、封车、移交车辆等相关工作,确保7月底完成车改各项工作任务,8月1日起实行新的公务用车保障制度。(实习记者 戴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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