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人员培训不到位。普遍存在从业人员不能准确理解质量管理文件要求,不能准确按照文件进行操作等问题。
二是处方管理不到位。存在处方未按照规定保存、处方审核人员未签字等问题。
三是计算机管理不到位。存在计算机数据未按固定备份、人员口令、密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计量器具验证或者校准管理不到位。存在计量器具未按时校准的问题。
五是质量负责人对质量管理文件的监督执行不到位。
六是阴凉药品管理不到位。存在个别阴凉药品未按照规定温度储存的问题。
七是药品检验报告索取不全。对除胶囊剂以外的药品,存在未索取同批次检验报告的问题。
被收回GSP证书的7家企业分别是康县城关镇宏锐大药房、徽县瑞霖平价药房、文县玄德药房、礼县金龙大药房、礼县豪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豪田大药房、礼县康泰大药房、礼县玖玖医药商场。
以下为上述7家企业在飞检中存在的52条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