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巧儿”与“马青天”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20 06:59:11

“巧儿我自幼儿许配赵家,我和柱儿不认识怎能嫁他?……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每当评剧《刘巧儿》脍炙人口的唱段响起,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坚定、勇敢、爽真的巧儿的形象。

刘巧儿争取婚姻自主的故事发生在陕甘宁边区,其原型是华池县温台区四乡的封芝琴。而巧儿“盼星星,盼月亮,……”盼望来为她做主的马专员,就是当年以深入群众、公平断案的“马锡五审判方式”闻名陕甘宁边区、被边区群众称为“马青天”的陇东分区专员公署专员马锡五。

迎面走过来一个二十几岁的乡下姑娘,当她发现面前来的是马专员,不觉怔了一下,然后立即深深地一鞠躬

1939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提倡婚姻自由,反对包办买卖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婚姻照本人之自由意志为原则”,“禁止包办强迫及买卖婚姻,禁止童养婚”等。但在当时包办买卖婚姻在个别地区屡禁不止,封芝琴婚姻案就是典型一例。

1943年,华池县温台区四乡农民封彦贵为贪图彩礼,骗自己的女儿封芝琴(小名封捧儿)与自幼定亲的张柏解除婚约,暗中把女儿卖给了庆阳县48岁的朱姓地主。封芝琴发现受骗后,坚决不从,并表示愿维持原有的婚约与张柏结为夫妻。而张家得知封彦贵买卖女儿后,便召集亲邻乘夜抢回封芝琴与张柏成亲。封彦贵眼看人财两空,气急败坏,告张家抢人。县司法处受理后,对违法抢婚者判刑6个月,同时判封芝琴与张柏婚姻无效。

封芝琴对此判决不服,当听说马锡五专员要到华池县检查工作时,决定拦路告状。1945年4月11日《新华日报》发表的《一件抢婚案》中,对此作了详细报道。

马专员马锡五是边区妇孺皆知的,他在陇东当了这几年专员,每年总要到所属各县巡视几次工作。这里是华池县境,迎面走过来一个二十几岁的乡下姑娘,当她发现面前来的是马专员,不觉怔一下,然后立即深深地一鞠躬——这就是封捧儿,是封家园子抢婚案的女主角,她碰见了马专员,就这样告起状来。……“好吧”,马专员说:“我现在到乡公所去,你放心,我总要搞好这件事才走。”就这样马专员受理了这件案子。

马锡五首先在当地乡村干部和群众中作了调查,详细询问了事情的前后经过。“三个农民老,顶一个地方官”,这是马锡五的信条。为了了解群众对这件事情的看法,马锡五和乡区干部访问了许多老百姓。通过调查访问,了解到群众对封张两家的纠纷虽然看法不尽相同,但对于封芝琴和张柏这一对好好的小夫妻被拆散,大多数人表示不满。这就证明前次县司法处的判决的确不妥当。在此基础上,马锡五又派平日和封芝琴接近的妇女与她谈话,了解她的想法,并亲自征求她的意见。封芝琴的态度很明朗。她表示:“死也要与张柏儿结婚。”

全部真相都弄清楚后,马锡五立即会同华池县司法处负责同志在当地乡公所进行了群众性的公开审理,邀请乡亲们参加案件审理,让大家发表意见。群众既对这种座谈式的审判感到新奇,也为自己能参与审案而兴奋。老百姓到的很多,有一些只是来看看“专员审案子”的,瞧瞧热闹;有一些则是来发表意见的,既然有权利说话,他们早就心里痒得慌了。

审理开始,首先是一般地讯问当事人,然后重要的节目到了,请大家发表对全案的意见。许多人说了话,有老头子,也有青年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大家议论纷纷,发表不同的看法。大多数人的意见是:封捧儿既然同意,一对少年夫妻没有问题,不能拆散。摸清大家的意见后,当时就作了判决:承认封芝琴和张柏这对青年的婚姻有效,同时处罚反复倒卖女儿者和非法抢人者。“这一回真正把问题解决了,不象前次那样光通过法庭判决而问题没有真正解决。这一回大家都觉得入情入理,非常恰当,受罚的承认自己罪有应得,一对小夫妻更是皆大欢喜。”

在边区群众口中马锡五被誉为“马青天”,但他却只把自己看作一名为大家做事的“公家人”。

马锡五,陕西志丹县人。,1935年加入共产党,他是陇东人民熟悉和爱戴的。在长期从事革命斗争并担任重要领导工作期间,他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正确贯彻和维护党的政策与原则,1937年9月任庆环分区专员公署专员,1940年7月,庆环分区与陇东分区专署合并为陇东分区专署,马锡五任副专员、专员,1946年4月,被选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在长达10年之久的时间里,马锡五与陇东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尤其是在1943年兼任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期间,为健全边区的法制,几乎走遍了全区所有乡村,走家串户,进行调查研究,设立流动法庭,深入群众,公平办案,纠正冤案。创造了以深入调查,不轻信呈状(即在司法工作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通过深入群众开展全面的调查而弄清案情事实);合理调查,将判决和调解相结合(即在坚持政策法令的原则下,对一般民事案件进行合理的调解);实行座谈式而非坐堂式的审判方法为主要特点的“马锡五审判方法”。

马锡五对“封芝琴婚姻案”的公正审理,不仅使一对反对封建婚姻制度,争取婚姻自主的青年如愿以偿;使群众在参与案件审理充分发表意见的同时,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自觉遵守边区婚姻条例的意识,也有力地打击了买卖婚姻的陋习。封芝琴婚姻案迅速传遍了边区。

马锡五在兼任陇东分庭庭长期间,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详细了解案情、征求群众意见、公开审理等方法,正确处理了“封芝琴婚姻案”。他还通过调查研究,大胆走群众路线,,释放了被错押的三兄弟,惩办了真正的凶手。此后,他又受理了合水县五区六乡的两起对县判不服的土地纠纷案。他派分庭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实地调查,并做了大量调整工作,合理、妥善地解决了这两起有影响的土地纠纷案。这几起具有影响的案件的正确处理,让边区群众认识了为人民办好事的“马青天”,边区到处传颂着马专员深入群众,公平断案的佳话。同时,边区司法战线上也正式总结并形成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从1943年开始形成,到1944年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民主根据地推广,使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司法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马锡五的名字在当时成为了抗日民主根据地人民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马锡五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品质和作风,以及他的卓越政绩,得到了人民的赞誉,受到了党和边区政府的表彰和奖励。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西北局和边区政府表彰和奖励了全边区推选出来的领导经济建设成绩昭著、刻苦奉公、在群众中有威信的22名领导干部,马锡五就是其中之一。:“一刻也离不开群众。”在马锡五心中,人民群众是最伟大的,最有智慧的,“三个农民老,顶一个地方官”,这就是马锡五的信条。他平易近人,谦虚朴素,善于接近群众也乐于接近群众,他时常走村串户,和乡亲们谈天说地,了解群众的疾苦,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他总是认真地去解决。他为群众解决了一个个冤案,他处理的案子件件入情入理、公平公正,不仅使群众感到满意,,大大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在边区群众口中马锡五被誉为“马青天”,但他却只把自己看作一名为大家做事的“公家人”。是的,他是一名“公家人”,是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到人民群众交口称赞的“公家人”。

“女孩儿走到我面前,红着脸小声说:‘谢谢’”

封芝琴婚姻案发生后,边区著名民间艺人韩起祥以此为基础创作了长篇说唱文学《刘巧儿团圆》,在边区广大地区演唱。由于顺应了边区青年大胆争取婚姻自主、反对买卖婚姻的强烈意愿,再加上故事曲折生动,很快走红陕甘宁边区,并传唱到其他解放区。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召开第七次会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为了配合婚姻法的宣传,以《刘巧儿团圆》为蓝本的评剧《刘巧儿》公演了,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影响。

著名评剧表演艺术家新凤霞扮演的巧儿形象,深深扎根于人们的脑海中。新风霞在回忆文章中曾对当时的演出盛况及影响作了如下描述:1950年,为宣传婚姻法,《刘巧儿》演遍了农村、工厂……有一回我们到顺义县演出,散戏后我正在卸妆时,进来一位老头,还有一位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跟着。老头对我说:“戏很好看。看戏后我决定不做刘彦贵。我女儿要学刘巧儿。我跟闺女说了,明天就去退彩礼。”说着,老汉低下了头,脸上带着很难为情的样子。女孩走到我面前,红着脸小声说:“谢谢。”原来,女孩自己找了对象,父母不同意,父亲做主给女儿包办了婚姻,收了彩礼。女孩儿反对,吵着闹着要死要活。没想到看了《刘巧儿》,老汉动了心,决定退彩礼,女孩儿为这太感谢我们了,非要亲自向我道谢不可。他们爷俩欢天喜地地走了,看见他们幸福,我也感到幸福……

封芝琴婚姻案和评剧《刘巧儿》,不仅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对今天的人们也有一定的启迪和教育作用。——原载《山东党史·世纪潮汐》2002.6

             (作者: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三处处长 李军)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