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疑似大规模删除垃圾广告,新互联网广告法后微信广告有哪些“猜想”?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4-19 08:05:12



昨晚开始,陆续有公众号运营者爆料,微信疑似开始强制严抓垃圾广告,涉及到减肥、鼻炎等“黑五类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丰胸产品、减肥产品和增高产品等)。(微果酱8月26日信息)这是否与9月1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施行有关呢?《暂行办法》施行后,会带给我们怎样的猜想?

 

套路软文广告或将被打击


软文广告是目前多数自媒体惯用的写作手法,其精髓在于一个“软”字,好似绵里藏针,收而不露,克敌于无形。软文广告最大的优势是利用故事引导用户阅读从而诱发购买,这种形式不仅削弱了广告利益导向,也易于被用户接受。

 

目前,此类软文广告常见的平台有王左中右、顾爷、文案摇滚帮、咪蒙以及各地区域自媒体等。

 

根据《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若按《暂行办法》要求,一切互联网广告应标注“广告”二字,那我们看到的微信广告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贴片广告或将不再随心所欲


贴片广告是指广告信息以图片形式在文章首尾露出,如果按《暂行办法》要求,我们看到的贴片广告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黑五类广告将被严格打击


很多微信运营者并不知道黑五类广告是什么。说起黑五类广告,最早可以追溯到电视广告,电视购物在1992年进入中国,当时很高大上,少见的广告产品加上夸张的广告效果,加上没有渠道成本,非常暴利。

 

在当时,由于用户接受信息渠道有限、对电视盲目信任、信息不对等关系,再加上当时电视购物不受广告法监控,常常让用户产生不理智的购买行为。

 

2006年8月1日,国家、国家工商总局颁发了对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五类电视购物广告(简称黑五类)不得在电视购物节目上播放的法规条令。

 

也在那天开始,“黑五类”广告离开了电视频道,找到了新的广告平台:百度。百度“黑五类”广告的案例不在少数,最遭人非议的是今年发生的“魏则西事件”以及“血友吧”事故。

 

除开百度之外,“黑五类”广告也开始涉入微信公众平台,特别是丰胸、医疗广告。

 

根据《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若按此,这些类型的广告也将被限制。

朋友圈广告同样要担责


相信很多人都经历过朋友圈里有人发广告、推销产品、组织团购等活动,这算不算互联网广告?8月16日,。

 

在甘肃省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公告称:高台县一男子张某与当地一驾校有个人恩怨,遂将驾校广告恶意篡改后委托陈某在发布和扩散。陈某收取费用后,对受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未进行核对查验,就在有5007名好友的朋友圈内进行了传播。


 

这是新广告法颁布后,个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被处罚的最新一例。早在去年9月,新广告法颁布之际,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国华就表示:根据新广告法,在微信上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将根据新《暂行办法》查处。


内容来源:《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部分资料整理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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