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陇南武都交警
关于武都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切实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按照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武政通字【2016】1号》通告的相关规定,城区所有道路按照《通告》的时段、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重点项目工程车辆需要通行的,,审批同意后,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对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电子警察抓拍的,、《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处二百元罚款,记三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执行
2016年9月30日
监 制:王 丹 审 核:王 亮
编 辑:祝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