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强闯他人住宅 4名男子各领其刑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9-27 13:56:18



受他人指使雇佣,为了45000元钱,男子马某伙同其他三名男子铤而走险,悍然强行闯入杨某的家中,并对杨某进行殴打。近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以马某等四人均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四人分获5至6个月的拘役。




榆中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田某夫妇与杨某之间素有矛盾。田某夫妇遂出资45000元雇佣马某让其帮忙找人殴打杨某。2016年6月28日凌晨,马某伙同周某、魏某、牛某开车至榆中县新营乡谢家营村马家洼社,强行闯入杨某家对其进行殴打。经鉴定,杨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2016年8月24日,。2016年11月16日,魏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牛某。




榆中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马某、周某、魏某、牛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且殴打他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应予惩处。马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魏某在到案后协助侦查机关抓获其他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马某、周某、魏某、牛某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治甘肃网    记者:王麒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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