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安全,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从8月15日起,甘肃省三级及以上汽车站内所有窗口售票、网络售票的班车将试行实名制购票、乘车,旅游(包车)客运实行承租企业(人)实名登记。9月1日起,全面启动道路客运旅客身份查验工作。
全省三级及以上汽车站,其中,已实现计算机售票的实行计算机实名售票,尚未实现计算机售票的实行实名登记售票。
2.甘肃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
3.全省道路旅游(包车)客运实行承租企业(人)实名制。
乘客在窗口购票时,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同一班次内,一张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车票。代购车票的,需出示购票人及被代购车票乘客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