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天魁:难解的反贫困难题——进城打工的经济收益远抵不上其他损失 贫困之殇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29 11:47:11


编辑部推出三大措施扶持青年学者

活动进行中(点击蓝色标题可查看


甘肃康乐县的人间悲剧无需复述,每一次提及,都仿佛重现了残酷的场景,令人心头发颤,愤懑不已。痛斥与诘问,只是逞一时之快,也不应停留在悲惨的表象中投射自我焦虑。我们需要的是,冷静下来,理性思索,解开“为面包犯罪”的社会之困。今天,为您奉上景天魁研究员、朱力教授等人的文章。景天魁研究员指出,在进城务工人员日益受到关注之时,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却仍是被遗忘的角落”,缺乏必要的社会关怀和社会保护,社会政策在许多方面付诸阙如。贫困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它还体现在社会、文化、精神和心理等方面。


难解的反贫困难题——进城打工的经济收益远抵不上其他损失

景天魁 |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原题《社会政策的效益底线与类型转变——基于改革开放以来反贫困历程的反思》

原载《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10期

本微信有删节


社会政策研究有很强的应用性和针对性,不是应急型。应急型社会政策的主要特点:一是被动应付,问题出来了,摆在眼前了,临时对策;二是只追求眼前效益,不顾及长远效益。

与此相对照,储备型社会政策是指,基于预测预判,主动应对;有时间和有可能顾及长远效果,并且讲究诸种相关政策的综合配套,从而具有前瞻性、综合性和长效性。

要提高社会政策的有效性,顾及它的长远效果,关键是要重视效益评估。对社会政策而言,进行综合的效益评估不但有必要,而且有可能。也就是说,一项社会政策的即时性效果也许不明显,但长期效果总是会表现出来的,而且一般是可测量的;从不同维度看,效果可能有差异,甚至正相反,但综合地看效果也有统一性。

社会政策不能只重视短期效益,更要重视长期效益;不要局限于某一方面的效益,更要重视综合效益。

因此,社会政策必须守住效益底线——其效益的综合评估不能为负。综合评估既包括近期效益,也包括长期效益;不能为负是指一项社会政策的前期效益和后期效益之间、不同社会政策的效益之间,即使有相互抵消的情况,但总体效益不能小于零。

经验表明,应急型社会政策由于过于追求眼前效果,容易导致长期效益和综合效益为负,因此社会政策要从应急型向储备型转变。

1

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贫困历程和效果

国内外文献普遍认为,中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在反贫困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以往的30多年里,中国的减贫占全世界减贫总成就的2/3。

1978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高达2.5亿人,贫困发生率达30.7%。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贫困人口持续下降,到2005年底已降到236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为2.5%。

在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以后,中国大陆的反贫困事业进入了新阶段。虽然对于这个新阶段应该怎样概括,学术界有不同见解但有一个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大家都看到,以经济增长消除贫困的效果趋于递减。

数据分析表明,1978~1990年,我国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以减少贫困人口1320万人;1991~2000年,这一数值下降到380万人左右;进入新世纪以来,则进一步下降到100万人。

表现在年度数据上,中国农村贫困规模虽然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但减贫速度明显放慢。1979~1990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平均每年减少1375万,1991~2000年平均每年减少529.1万,2001~2005年平均每年只减少168.8万。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关于经济增长与减缓贫困的关系,有计量研究表明,经济增长对贫困发生率下降的影响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趋小。在经济增长的初始阶段,农业产出比例每提高1个百分点,将导致贫困发生率减少0.487个百分点。农业增长得越快,贫困发生率下降得越快。

但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非农收入对减缓贫困的影响力会越来越大,减缓贫困将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扶贫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政策对减少贫困的影响就会越来越大,也越来越直接,因此,社会政策本身的效益就越来越重要。

从社会政策本身的效益角度看,不仅新阶段反贫效果下降与社会政策有关,有些社会政策不当还成为导致某些贫困发生或延缓的原因之一,或者即使没有造成新的贫困问题,也引发了一些其他社会问题,间接地增加了反贫的难度

经过一个较长时段的观察可以发现,有的地方持续20年反贫,不见效果,贫困帽戴得很牢;有的地方甚至越反越贫(如部分西部农村);有的地方出现了新的贫困群体和贫困问题。

因此,要及时研究贫困群体构成、致贫原因、反贫效果的变化,适时调整反贫困政策,改变反贫困思路和策略。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对社会政策现有效益的评估和未来效益的预估。这再次提示,社会政策由应急型向储备型转变是必然趋势。

2

四个维度下的社会政策效益

时间性:反贫困与计划生育政策的社会效益

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起,中国大陆开始普遍推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中国累计少生人口达3亿人,节省相关开支3600多亿元。与此同时,各级政府把计划生育政策同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提供各种优惠和免费服务,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在这个意义上,计划生育政策可以看作一项反贫困政策。

然而又过了10年,在人们高度肯定计划生育政策的反贫困效果的同时,却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期而至的后果——失独家庭。据调查,截至2012年底,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有专家预估,每年这样的家庭还会新增7.6万个。

计划生育政策在缓解人口众多的压力、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仅仅30年后,就迫使社会、家庭和个人支付巨大的成本。这个后果,是当初制定和推行这项政策时没有或至少没有充分预料到的。

这项政策的近期和长期效益的差异提示我们,对于一项社会政策的效益,只看到近期效果,忽视长期效果;或者只从一个角度看,例如只从人口数量或者经济效益看,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高度兼顾社会政策的近期和长期效益,预防发生效益递减甚至跌破效益底线的风险。

空间性:反贫困与下岗失业政策的社会效益

传统的城市贫困人口是以“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的社会救济对象)为主。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市贫困人口日益增多,除了“三无”对象这一特殊人群外,主要来自因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调整而形成的下岗失业群体,以及资源枯竭型城市具有劳动能力的居民部分退休较早仅依赖很低的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流入城市的部分农村人口。

上述城市贫困群体的产生,固然有自然资源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也有家庭与个人方面的主观原因,但是主要原因是政策本身的偏差和政策执行过程的偏差。

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企业改革,导致“在职”职工就业没有着落,退休职工养老金无处领取,有病的职工拿着一大把医疗费单据无处报销。尽管有很多理由为企业改革的必要性、某些问题的难以避免性辩护,但这一政策也使得贫困不再被看作主要是个人和家庭原因(生病、残疾、天灾人祸等)造成的,而被看作是社会和政策原因造成的——这几乎成了对贫困的一种普遍的认知模式。

面对突如其来的下岗“洪水”,不得不采取的应急政策是所谓“三条保障线”(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些“保障”层次和水平都很低,而接受这种最低保障的对象是享有“国家主人翁”地位的下岗职工,许多昔日的生产能手、劳动模范从万人仰慕顷刻间变成备受冷落的对象,这种心理创伤是难以承受的。这时,他们不再把贫困仅仅理解为一种经济现象,而是理解为包括社会权利、社会地位在内的综合问题。

人们由此扩大和深化了对贫困的理解。表面上,贫困表现为由于收入水平低而难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实质上,贫困是由于不具备与他人相同的权利、能力以及机会去获得体面的生活

以上“改变”已经历史地发生了,留给社会政策的不是功过的评说(那是个人和历史关心的事情),而是经验教训的吸取:在追求经济效益时,我们应该估计到为此付出的社会成本;在制定经济政策时,应该同时制定配套的社会政策。

综合性:反贫困与农民进城务工政策的社会效益

城市贫困人口中还有一个新群体,被称为新的“三无对象”。在城市生活中,他们是“流动人口”、“外来人员”、“陌生人”。他们中的一些人特殊的城市贫困人群——没有土地(离开农村),没有固定工作(仅属于临时工),没有与城市职工和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他们既不具有城市居民身份,又脱离了原来农村的社会支持网络,往往游走于城乡之间

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相较于计划经济时期将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的那种政策,确实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进步。但是,正当农民进城务工政策充分显示出正面效益,不可忽视的负面效益也凸显出来。客观上是由于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根深蒂固,一时难以撼动;主观上是由于我们过分重视农民工给城市和个人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忽视了本应给予更大关注的社会效益和社会问题。因而,不论是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角度,30多年来积累了一些难以破解的社会难题。

一是社会公平难题。农民工因为户籍的限制不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只能参加标准相对很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这两项制度分别迟至2003年和2009年以后才陆续建立起来,由于农民工常年在城里务工,医疗服务的可得性其实很差,养老保险对年轻的农民工来说更是遥不可及。如遭大病或不测之灾,即使贫困,也难以获得城市的社会救助,不能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福利待遇。这些社会权益的缺失成为流动人口贫困现象的重要根源。

二是社会认同难题。不公平,也就难以形成社会认同。许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多年,仍然缺乏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主要原因是制度性和政策性排斥所致。流入地政府对本地居民就业和再就业提供特殊优惠政策与措施,造成了竞争环境的行政干预和事实上的就业歧视;流动人口在居住、随迁子女教育等方面受到长期的制度性限制,农民工及其子女客观上被置于“二等公民”的地位。

三是社会整合难题。缺乏社会认同,也就难以形成社会责任感,难以建立人际信任,这样的社会就很难实现整合。而难以整合是社会治理的最大难题,破解之道就在于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和个人分别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建立起包括财政、就业、法律、教育、交通、住房、工会等综合的社会整合机制。

整体性:反贫困与留守群体配套政策的社会效益

近年来,进城务工群体已经受到了社会关注,那些留守农村的老人、儿童和妇女,却经常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缺乏必要的社会关怀和社会保护,社会政策在许多方面付诸阙如。

子女不在身边的留守老人成为日益庞大的一个特殊群体。大多数留守老人生活清苦,饮食简单,不仅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而且担负起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而留守老人本身是弱势群体,农村社区普遍缺乏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基本的养老服务。近年来留守老人率明显升高。

由于父母进城打工,留守农村无人照管的儿童人数也在不断增多。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其在个性心理上往往表现异常,如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脾气暴躁、冲动易怒;极易发生犯罪和越轨行为。

至于留守妇女,除了独自支撑门户、抚育子女以外,还要承担几乎全部农活,往往身心疲惫、精神焦虑。因夫妻长期分居,家庭发生矛盾甚至破裂的比例也较高。因此,与第一代农民工不同,第二代农民工夫妻同时外出打工的明显增多。

“留守”是“进城”的另一面。进城务工在经济上可能给家庭增加了收入,在这个意义上,它具有脱贫的意义。但是,贫困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它还体现在社会、文化、精神和心理等方面。很可能经济上的收益,远远抵不上其他诸多方面的损失。

这倒不能因此就否定进城务工政策本身,而是应反思其应该具有的整体性。流动就业会触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同时考虑到就业政策、培训政策、分配政策、户口政策、居住政策、家庭政策、子女政策、购房政策、福利政策、学校政策、就医政策等,建立起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对流动就业及其影响到的相关群体提供政策保护、政策预防、政策跟进以及政策创新。

3

社会政策类型转变的必然性与可行性

对于长期被认为取得巨大成就的社会政策,我们现在所做的反思,不是重新评价,更不是全盘否定,而只是从总结经验的角度,着重于综合效益的评估。

许多社会问题的涌现或者是政策供给滞后,或者是社会政策缺失和缺陷的必然结果。我们在充分肯定应急型社会政策曾经发挥的正面作用、充分理解它们当初出台的情景合理性的同时,对社会政策尤其是其社会效益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科学性,从总体上加以反思刻不容缓。

实现社会政策从应急型向储备型转变具有必然性,也具有可行性。

第一,我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不能再沿袭追求温饱阶段的反贫困策略和社会政策。不光是要提高贫困标准,更要重视致贫原因、贫困对象的变化;不能只重视绝对贫困,更应该预防和消除相对贫困;不能只关注物质方面的致贫因素,更应该关注精神方面的致贫因素;不能只追求短期的反贫效果,更要追求长远的、根本性的反贫效果。

第二,只有从应急型向储备型转变,才可能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效益评估,尤其是进行中长期效益评估。反贫困要有战略构思:不要过分把它看作“政绩”,要科学地、理性地看待贫困。不要太着眼于消除贫困的现象,而应重视消除产生贫困的原因。储备型社会政策的主攻方向应该是尽可能地消除导致贫困的根源。

第三,社会政策研究只有重视效益评估特别是中长期效益评估,才可能获得较优的综合效益。在不具备基础性条件情况下的政府干预式反贫,重点应放在改善和培育基础性条件包括改善生活和生产条件,加大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更重要的方面应该是发展教育上,而不是追求眼前的反贫效果。

第四,社会政策要实现从应急型向储备型转变,预防发生效益递减甚至跌破效益底线的风险,就必须在政策研究的功能定位、研究体制和范式、研究方法等方面有一系列调整和提高,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在功能定位上,,为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但不是为文件作注脚;在研究体制和范式上,要真正向现代智库转变,发挥智囊作用,特别重视决策前的预案论证、决策中的参与咨询、决策后的跟踪评估,切实实施全程的决策支持;在研究方法上要提高科学化水平,重视社会实验,运用模拟与仿真等科学技术手段,加强理论基础和经验论证,较大幅度地增强社会政策的科学性,提高效益水平。



END


人文社科学者的平台

《探索与争鸣》

唯一官方微信平台

联系电话:021-53060418

投稿邮箱:tansuoyuzhengming@126.com

版权所有。欢迎个人转发,媒体转载请联系授权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