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816万元罚单的“痛感”何在?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6-05 09:59:46


污水厂排污,理当严惩不贷。不过,污水厂为什么成了“超标排放大户”?这个问题,恐怕更值得好好深究。要不然,人人都是责任人,最后,人人都不是责任人,这816万元罚单的“痛感”在哪里呢?



本应治污的污水处理厂,却成为超标排放大户。10月31日,兰州榆中县环保局公布了对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事件的处理结果,该企业在今年第二季度出现持续时间较长的超标排放现象。在调查取证后,榆中县环保局对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重罚816万元。


污水处理厂,却成了排污大户。这个乌龙,让人侧目。要命的是,这个排污过程还“长达一个季度”。于此而言,816万元罚单,算是挺解气的。对于贫困县来说,它不啻为“天价罚单”。公众难免喟叹一声:新《环保法》的刚性与“牙齿”,由此可见一斑。


今年7月,榆中县环保局向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开出了巨额的罚单。不过呢,由于没有专业的污水处理企业管理运营,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一直由榆中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建代管。榆中城投作为当地政府的融资机构,根本交不起如此巨额的罚款。“最后这笔巨额罚款由政府买单,从县财政支付向环保局缴纳了罚款。”一言蔽之,大罚单的环保事件,结果成了财政与环保之间的数字游戏:左口袋的钱,装到了右口袋里。


污水厂排污,理当严惩不贷。不过,污水厂为什么成了“超标排放大户”?这个问题,恐怕更值得好好深究。要不然,人人都是责任人,最后,人人都不是责任人,这816万元罚单的“痛感”在哪里呢?有两个细节,值得好好说道:第一,污水处理是个技术活,以建代管本就是临时举措,加之“夏官营污水处理厂当初修建中,没有考虑极端天气因素,没有设计任何保湿设施”——按照墨菲定律,隐患重重之下,出事儿只是时间问题而已。那么,地方部门何以放任污水处理隐患而迟迟不肯将之纳入科学有序的营管轨道上来?


第二,去年5月,兰州城乡建设局曾邀请国家住建部、甘肃省住建厅相关专家会同环保部门在对兰州全市9家污水处理企业监察时就指出,榆中县夏官营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整改。那么,当时有没有立即整改?据称,“经过之前的超标排污被重罚后,榆中县政府重新招标,让专业的污水处理企业进驻榆中夏官营污水处理厂担纲运营管理。”等到东窗事发再调整策略、主客观上放任污水危机的发生,这种拖沓滞后的行政作为,该不该究责?


黄河之水天上来,有序的污水处置只能是“严管中来”。如果平时掉以轻心、敷衍马虎,临到出事才徐图弥补,固然未必多晚,却昭示着某种显而易见的失责。816万元罚单的“痛感”,不能只是让财政“肉疼”,还得让直接负责污水处置管理的责任者“心疼”。六的主旨便是治党全面从严,党内监督条例也有了、领导干部问责机制也成熟了,在此背景之下,是该追本溯源,把责任清单捋在明处了。污水不易清,行政管理上的污渍,更要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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