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第三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6月开评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5-01 15:20:07

近日,记者从市见义勇为协会获悉,为在全社会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见义勇为协会拟于今年6月开展第三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据悉,本次活动的表彰范围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以及在抢险救灾、救人中临危不惧、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群体和个人。评选时间从2015年6月1日到2017年5月31日。

  

据了解,第三次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表彰条件须符合《甘肃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且须经县(区)综治部门确认,并受到县(区)表彰奖励的、在全市范围内具有典型代表性的见义勇为人员突出事迹。

  

记者了解到,拟推荐的见义勇为人员,由县(区)综治部门审定后统一向市上申报,按要求填写《白银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三份),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协会。同时,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协会根据各县(区)报送的推荐人事迹和社会影响,进行初审,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市见义勇为人员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影响表彰情况的,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协会提请市委、市政府表彰。  (记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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