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西和县集中整治小广告行动,举报属实,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欢迎全民监督!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4 08:23:18


、西和县执法局关于依法治理小广告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非法小广告城区乱象,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美化城区环境,提高城市品味,、、《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开展西和县非法小广告集中整治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批准在城区建筑物、路灯杆、电线杆、指示牌、公交站点、居民楼道等设施上乱写乱画、乱喷乱涂或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各类广告或宣传品: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


   二、已非法张贴、图写、散发小广告的单位或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整改、清除、逾期不整改、清除的,由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通知有关通信公司对其广告上的手机、固定电话号码实施停机处理。


  三、严禁从事广告印刷业的单位和个人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印非法广告。


  四、单位、个人确需张贴广告或发布信息的,应按规定在指定张贴栏内规范张贴,严禁发布违法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广告、信息。


  五、对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执法部门将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明知他人利用非法小广告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设施、设备、场地、技术等帮助的,属共同违法犯罪,一律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单位、门店、住户应自觉维护城市生活秩序,主动制止和清理非法小广告。鼓励广大群众对正在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执法局12319,经查证属实并予以打击的,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西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 | 晚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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