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甘肃省精准扶贫普通高中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2-31 14: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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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精准扶贫普通高中教育专项支持计划(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意见》(甘发〔2015〕9号)和《省教育厅 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甘发〔2015〕28号),加快推进教育领域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支持计划。

一、目标任务

重点提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能力,提高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的内涵和质量,促进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到2017年,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基本纳入“国培”计划,并完成一轮次的培训;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学校特色化进一步发展;完成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的学校的预评估;制定出台普通高中“一对一帮扶”实施方案和学科基地“送教送培”活动方案,并启动结对帮扶和“送教送培”工作;制定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全省58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教师的课程执行力显著提高;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成效显著;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保障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子女均能够接受优质的高中教育,实现贫困地区高中教育“有学上”到“上好学”的目标。民族地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接近90%,初步形成具有民族和区域特色的办学模式。

二、主要措施

(一)大力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薄弱高中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分期、分批实施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工程,提高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的设备达标率,扩大教室、场馆等硬件建设面积,缩小校际、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切实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为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实现内涵发展和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条件保障。

(二)切实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新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积极协调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合理核定普通高中教职工编制,补足配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解决教师短缺和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将贫困地区农村普通高中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开展多学科、多轮次、全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三)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优化布局,扩大高中教育优质资源。全面落实《甘肃省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专项规划(2016-2020年)》和《甘肃省教育厅支持革命老区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上的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按照四个集中的原则,不断优化、调整高中学校布局,逐步扩大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的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到2020年,逐步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实验学校,使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扩大,并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提高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高中教育质量。

(四)健全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体系。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补助)学杂费和书本费。,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从2015年起,标准调整为2000元),用于学习和生活开支,平均资助面占到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的30%,资助要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倾斜。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中教育。

(五)建立城乡普通高中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计划,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特别是省级示范性高中、特色实验学校与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坚持硬件与软件帮扶并举,重点帮扶软件的原则,在办学思想、办学特色、教师培训、学校内部管理及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和帮助。通过结对帮扶,逐步建立教育理念、信息、资料等优质资源的共享机制和平台,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水平。

(六)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扎实推进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各学科课堂教学改革。以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验基地”为依托,以网络研修平台为技术支持,以“送教送培”小分队的形式,开展专题讲座、课题研究、课例观摩、教学研讨等形式教研活动,大力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和教学改革,创建有效课堂教学模式,探索最优化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团队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使贫困地区教师深入理解课程理念及其在课堂中的应用,切实提高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推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的提升。

(七)落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保障。制定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投入责任,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建设和运转的保障机制,促进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协调开展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对已锁定的债务进一步核实分类,明确化债主体,制定化债计划,,力争到2020年完成全省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

三、责任分工

要落实县级政府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合力。按照“省负总责、市级推进、县抓落实、扶持到校、资助到生”的教育扶贫工作要求,省级负责全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政策规划;市级负责制定本地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协调和督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县级负责普通高中教育扶贫项目的具体实施,用足用好普通高中教育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切实落实以县为主的主体责任。

四、完成时限

——2016年,在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创建一批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课程建设、培养模式、队伍建设、评价改革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的特色实验校。

——2017年,将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全面纳入“国培”计划,并进行一轮专题培训;完成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申报省级示范性高中评估的学校的预评估;制定出台普通高中“一对一帮扶”实施方案和学科基地“送教送培”活动方案,并适时启动结对帮扶和“送教送培”工作;制定出台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到2020年,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的硬件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满足日常教学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满足选课走班教学的需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普通高中办学经费保障体系,完成全省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对达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的学校予以评估认定;贫困地区的普通高中教师实现全员培训,并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补足配齐贫困地区普通高中教师,教师短缺和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得以解决。

五、督导评估

(一)建立定期督查制度。省、市(州)要加强对县(市、区)精准扶贫普通高中教育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定期对各地进行督查,重点检查规划制定、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级政府要对普通高中教育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使用。专项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重点强化预算管理、审计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挪用或违规使用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与处理。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政府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级财政、、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年度资金安排、工作进展、投入使用等情况。

    (四)建立跟踪管理制度。通过建立数据台账、图表管理、周报制度、包干制度等,落实机构、责任、目标、进度、成果“五个上墙”,实行“挂图作业”和精细管理,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工作进展,切实加强对工作的实时跟踪和动态指导。

    (五)建立绩效评价制度。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对项目落地、资金使用、项目推进、完成情况、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及时、客观、准确反映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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