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1-05 14:59:24

,现就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下简称“土地确权”)数据库成果汇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汇交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土地确权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市县上报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全省土地确权数据库成果省级汇交工作任务安排如下,请各市县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完成数据汇交工作:

(一)已经基本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并通过省级成果验收的合作、永昌、金川、临夏和金塔5个县(市、区)在2017年7月底前完成汇交。

(二)除合作市、永昌县外2015年省上确定的其余33个整县推进县,以及敦煌、古浪、红古、七里河、肃州、积石山、高台、靖远等8个工作进展较快的两年整县推进县,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汇交。

(三)其余两年整县推进县(市、区)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汇交。

二、数据汇交质检程序

各市州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由市州统一组织,以县为单位采用专人专送的方式,将具备汇交条件的县区数据库成果分批进行汇交。,具体程序如下:

(一)汇交申报。

(二)通知汇交。

(三)数据上报。

(四)完整性初检。

(五)数据质量检查。

(六)数据修改完善。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可以以县为单位组织,合格一个汇交一个;也可以组织若干个县一并进行汇交。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汇交批次,确保按期完成汇交任务。

(二)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数据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各地要切实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在数据库成果汇交过程中做好保密防护措施,数据采用涉密硬盘报送,并签订保密协议,履行数据交接手续,避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三)对个别因特殊情况未开展土地确权的村、组,要准确掌握未入库承包地和涉及的农户等有关信息,并在数据汇交时一并提交文字说明报告。

,完成县级数据库成果汇交的县区,应积极配合省确权办做好国家级数据库成果汇交的数据库修改完善和报告说明等工作。

甘肃省农牧厅

 长按关注我们

 编辑 赵婧

微信公众号ID : gssnmt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