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俭 男,51岁,汉族,中共党员。。2015年5月16日,在值班期间因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人物生平
张树俭于1983年1月参加工作,参加工作32年来,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特别是在狱政管理科担任副科长近20年来,分管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业务的时间里,他每年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假释案件近2000余人次。近5年来,更是奔赴各地办理考察罪犯暂予监外执行100余人次。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没有任何怨言,一直勤勤恳恳,敬业奉献。
他数十年如一日,。,,;他懂法律,工作中认真钻研法律知识,,在罪犯管教工作中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他有正气,、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友邻单位的业务往来中,在与罪犯亲属、社会各界的交流中,。
“真诚、敬业、工作一丝不苟,无怨无悔,,更是我们监所处全体同志心中敬佩的人!。,,,在服刑人员眼中他就是黑暗中的灯塔。
重要事件
社会评价
张树俭同志从警32年来,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他在狱政科工作近20年来,负责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等工作,共办理各种案件近2000件,从摸底到材料审核,他一丝不苟,从无差错,是同事们心中的“实干家”。他在工作中认真钻研法律知识,坚守依法办案的原则,,大家亲切地称他为刑罚执行的“活字典”。担任狱政科副科长后,虽然负责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但他从未出现过一次违规行为,。他先后6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3年被省综治委评为全省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2015年6月被追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张树俭同志用实干和担当诠释了司法行政干警“忠诚守责、敬业奉献”的崇高精神,是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警的学习楷模,是践行“三严三实”的优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