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协助执行 榆中两村委会被全省通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2-26 13:01:52

近日,省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工作通报,对全省拒不协助、,榆中两家村委会名列其中。

2016年5月,,,但遭到该村拒绝。经多次协调,该村始终拖延推诿。,案件才得以执行。

2016年12月,、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赵某有一笔拆迁补偿款在榆中县城关镇北关村委会即将发放,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到该村委会办理冻结扣留手续。该村委会负责人以村民闹事为由,拒不签收法律文书,。为及早结案,执行干警找到赵某妻子,向其释明法律,告知赵某在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可能触犯刑法的法律后果。赵某妻子最终承诺替丈夫履行了法律义务。

法律规定,,这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但仍有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法制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眼里只有本地区、本部门利益,缺乏大局观念,无担当意识。对司法协助事项置若罔闻,推诿拖延,甚至公然拒绝协助配合、与当事人恶意串通,为其通风报信,妨碍阻扰执行。,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当前,,,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促进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尊法守法、诚信向善的社会风尚。为此,省委主要领导也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保障支持的作用,为执行工作扫清“拦路虎”;各个部门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今后,,、,坚决清理整治拒不协助执行、妨碍执行的违法犯罪事件,扫清执行工作中的一切障碍,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曾志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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