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网信办(外宣办)、教育局、团市委、、省属新闻网站:
,,繁荣发展网络文艺创作和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甘肃省委网信办、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委决定联合在全省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中开展“我是家乡代言人”网络征文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引导广大青少年用文明健康的网络语言展示家乡新貌,述说乡情乡愁,传递家乡精神和家乡文化,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美好情感。通过聚焦平凡人的闪光点,讲述感人至深的身边好人好事,,抒发对美好未来的祝愿和憧憬,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
二、活动主题
说家乡新貌·赞好人好事
三、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19日——2017年4月15日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团省委
承办单位:网易网、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
五、作品要求
1、须紧扣“说家乡新貌·赞好人好事”主题,围绕“家乡见闻”、“城乡新貌”、“乡情乡恋”、“少年往事”、“童年记忆”、“身边好人”、“感动故事”等,多角度、立体化讲述,抒发内心的感动,反映陇原大地欣欣向荣的新生活、新变化、新成就。
2、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字数不低于500字,语言优美,感情真挚、内容积极向上。
3、必须是原创作品,若抄袭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报到投稿者所在学校。
六、投稿方式
征文仅接受电子版投稿。可通过登录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我是家乡代言人”网络征文大赛活动页面投稿平台投稿或投稿至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邮箱。
七、评选奖励
征文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出最佳作品奖及优秀作品奖,并根据各地参赛人数及作品质量,设优秀组织奖。经公示后予以表彰奖励。其中设:最佳作品奖30名,奖励现金1000元;优秀作品奖100名,奖励现金200元;优秀组织奖6名,颁发证书并奖励现金2000元。同时,大赛入选的优秀作品将集纳出版,届时举办颁奖暨赠书仪式。
八、活动安排
大赛分为启事、征稿、评选和奖励四个阶段。
1、启事阶段: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5日;组织全省新闻网站刊载大赛征文启事,承办单位准备好大赛专题和征稿页面。
2、征稿阶段:2016年12月19日—2017年3月10日;承办单位组织好征稿的宣传和刊载。
3、评选阶段: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委,于2017年3月13日—16日进行评选;3月20日进行终评。
4、奖励阶段:2017年4月1日前公布获奖名单;4月15日对参赛获奖作品及单位进行表彰并举行赠书仪式。
九、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系统、团系统要按照通知精神,加强对征文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网民积极参与,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周密部署,确保有序推进
各市州网信办(外宣办)要积极动员本地各级媒体平台参与该活动,利用网页、微信、微博等做好“我是家乡代言人”网络征文活动的宣传推广。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等网站要按照征文比赛安排,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做好活动页面投稿平台的设置、稿件的集纳和整理。各学校要根据《通知》精神制定具体的推进措施,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突出活动主题,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3、注重实效,强化宣传
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等网站要制作本次征文活动的H5宣传页面,吸引青少年网民参与,扩大影响力。各学校网站、新闻网站要把推介本次网络征文活动中获奖的优秀征文,做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美好情感,,运用多种手段强化宣传,在全省形成爱家乡、赞家乡、向榜样学习的良好风尚。
十、其他事宜
1、中国甘肃网投稿邮箱:gansucn2@126.com
联系人:张玉芳 联系电话:8960109
2、每日甘肃网投稿邮箱:2564548074@qq.com
联系人:徐兴波 联系电话:8151739
3、丝路明珠网投稿邮箱:2719997954@qq.com
联系人:许玲芳 联系电话:13893400838
编辑:高丽
微信号:美丽康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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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klxwxb@163.com
联系电话:0930—442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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