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地方经”系列一 ——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之“甘肃经验”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30 12: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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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12日,,针对“司法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任务,检察长在报告中指出“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积极服务脱贫攻坚。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推广“甘肃经验”,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同比增长102.8%。推广重庆、河南、福建等地做法,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建立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扶贫资金的全程动态监督。”在报告中,检察长针对甘肃开展的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提出了“甘肃经验”的概念,那么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甘肃经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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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经验”是甘肃省近年以来针对该省扶贫、脱贫工作,在开展“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所采取和积累的有益经验。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分配等环节开展有效监督,并就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开展专题宣传警示教育,更好保障了国家各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的落实。具体来说,“甘肃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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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完善的扶贫资金监督网


        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发挥基层派驻乡镇检察室的联系基层、深入基层监督扶贫资金重要作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在全省县区一级所有扶贫开发办公室设立了86个检察联络室,1239个乡镇检察室,16057个行政村检察联络室,同时聘请了23252名检察联络员,直接深入基层。检察联络员包括乡镇扶贫专干等真正来源于基层的人员,更能直接接触到扶贫资金的落实情况及群众对扶贫工作的反映情况。这种乡镇检察室和检察联络室的制度设计,搭建了检察机关及时发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线索的有效平台。



二、建立“三级公开”制度,监督扶贫政策、资金信息全公开


        甘肃省检察机关立足现有技术,依托“互联网+”和政务平台、政法网平台,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详细整理各地扶贫政策,全面掌握扶贫资金的类别及去向等信息。通过整理的扶贫政策,分门别类,汇编成册,作为各地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依据。在此基础上,甘肃省检察机关全程监督扶贫部门向各乡镇、各乡镇向各村、各村向全体村民公开落实扶贫政策、扶贫资金的分配落实情况,倒逼涉农部门、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扶贫政策。同时,甘肃省检察机关还推动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上,逐步形成从上至下、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在此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他们不再是“局外人”。



三、加强扶贫领域警示宣传教育,强化基层宣传效果


        为实现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综合效果,甘肃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廉洁为民”的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面向贫困地区、面向基层、面向扶贫队伍、面向群众,重点面向扶贫涉农部门工作人员、乡镇领导干部和扶贫专干,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受众12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甘肃省检察机关针对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开展的上述做法,对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无中生有”“借鸡下蛋”“权力寻租”等“蝇贪”“蚁贪”职务犯罪问题,具有有益借鉴,值得各地预防和自侦部门开展打击此类职务犯罪活动借鉴学习。


都江堰市人民新媒体

《第226期》

     供稿人:张传利

     图片来源:网络

     编辑排版:周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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