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6-05 09:59:46

缜密侦查重拳出击

协作联动攻势凌厉

 

今年以来,,进一步健全完善多方联动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立足管理职能、发挥专业优势、创新方法措施,强力推进环境污染犯罪打击整治,为永登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做出积极贡献。近日,该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奋力攻坚、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对两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2016年9月6日,,根据环保局现场通报有关情况,对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提前介入调查,发现自2013年以来,兰州新区秦川镇源太村村民白某(男、汉族、25岁)、白某某(男、汉族、33岁)在未报批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永登县树屏镇杏花村经营电镀小作坊,并利用渗坑排放含有铬、锌、镉等有毒物质。经办案人员委托甘肃“隆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作坊废水和渗坑土壤进行采集检测,认定排放废水中总铬为1.473mg/L、总锌为1.53mg/L,超过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标准值;渗坑土壤中总铬为5396.6mg/kg、总锌为8684.8 mg/kg,超过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值。,白某、白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经讯问,该二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9月26日,、白某某执行逮捕。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电镀小作坊
违法排放的废水
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电镀小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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